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甲公司2011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2年4月30日。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在对甲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发现了下列情况:
(1)2011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2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技术。企业根据各方面情况判断,无法合理预计其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期限,将其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税法规定该类专利技术摊销年限不得超过10年,按直线法进行摊销,预计净残值为0。2010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表明未发生减值。甲公司未做账务处理。
(2)2010年12月31日取得一项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取得时的入账金额为1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净残值为零,2011年年末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税法要求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与会计相同。甲公司调增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万元,并确认了5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2009年1月,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因摊销年限无法确定,未对该非专利技术进行摊销。2010年年末,该非专利技术出现减值的迹象,甲公司计提了150万元的资产减值损失。2011年年末,甲公司认为该减值的因素已经消失,将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作了全额冲回。税法规定,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2011年的账务处理为: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50
贷:资产减值损失150
(4)2012年2月7日,甲公司得知债务人A公司2012年1月7日由于火灾发生重大损失,甲公司的应收账款80%不能收回。甲公司对该项应收尚未计提减值坏账准备。
(5)2011年12月20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B公司,取得收入1000万元(不含税),货款未收,其成本为800万元。甲公司对该货款尚未计提坏账准备。
2012年2月12日,B公司在验收产品时发现产品规格不符,要求退货,甲公司同意了B公司的退货要求,于2月20日收到了退回的货物及开具相应的红色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对于该销售退回,冲减了2月份的销售收入,并进行了其他相关处理。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1年1月,甲公司获取股东投入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照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拟自行建造写字楼,发生土地开发费用500万元。
2011年7月1日开始建造,在建设期间,甲公司购进为工程准备的一批物资,价款为1200万元(含增值税)。该批物资已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该批物资全部用于办公楼工程项目。甲公司为建造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库存商品一批,成本250万元,计税价格300万元,另支付在建工程人员薪酬949万元。
2011年11月10日,该写字楼尚未完工,当日,甲公司管理当局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2011年12月10日,写字楼完工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
当日,甲公司与B公司签订协议,甲公司将其以经营方式整体出租给B企业,租赁期为3年,租赁期开始日为2012年1月1日。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甲公司有关房地产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11年1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办公大楼经营租赁给乙公司,租赁期为1年,年租金为300万元,租金于每年年末结清。办公大楼的原价为2450万元,累计折旧为160万元。租赁期开始日为2011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
(2)与该办公大楼同类的房地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2012年年末的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
(3)2013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协议,甲公司以该项办公大楼与乙公司持有的一项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资和一批库存商品交换。
在交换日,该项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2550万元;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100万元,乙公司用于交换的库存商品的不含税计税价格为900万元,其包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1053万元,乙公司另支付银行存款397万元(包含补价550万元,以及增值税进项税额153万元),假定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将换入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将换入的商品作为库存商品管理。
<1>、自用办公大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影响收益,并说明原因;若影响,计算收益影响金额。
<2>、计算2013年1月1日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损益的影响额。
甲上市公司(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12月甲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12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商品协议。协议规定,甲公司以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A公司代销W商品100件,A公司对外销售价格为每件3万元,未出售的商品A公司可以退还给甲公司;甲公司按A公司对外销售价格的1%向A公司支付手续费,在收取A公司代销商品款时扣除。该W商品单位成本为2万元。
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A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已对外销售W商品60件;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价格180万元,增值税额30.6万元;同日,甲公司收到A公司交来的代销商品款208.8万元并存入银行,应支付A公司的手续费1.8万元已扣除。
(2)12月5日,收到B公司退回的X商品一批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回相关证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销售成本为70万元;该批商品已于11月份确认收入,但款项尚未收到,且未计提坏账准备。
(3)12月10日,与C公司签订一项为期5个月的非工业性劳务合同,合同总收入为200万元,当天预收劳务款20万元。12月31日,经专业测量师对已提供的劳务进行测量,确定该项劳务的完工程度为30%。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劳务成本40万元(假定均为职工薪酬),估计为完成合同还将发生劳务成本90万元(假定均为职工薪酬)。该项劳务应交营业税税率为5%(不考虑其他流转税费)。假定该项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计量。
(4)12月31日,以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发放给生产工人的产品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实际成本为160万元;发放给行政管理人员的产品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实际成本为80万元。产品已发放给职工。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
根据上述资料(1)、(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1年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
(1)无法支付非关联方的应付账款100万元;
(2)应付职工医疗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应付职工住房公积金4万元;
(3)应付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
(4)代扣的生产工人个人所得税2万元;
(5)对外销售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300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的25%属于商品售出后3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
(6)对外出租一项无形资产,取得收入4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
(7)应交房产税2万元、应交土地使用税3万元和应交车船税4万元;
(8)支付契税50万元;
(9)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增值税36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2011年度发生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及其会计处理如下:
(1)6月1日,甲公司与G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G公司设计M、N两种型
号的设备,合同总价款为5000万元;设计项目需于2012年4月1日前完成,完成后由G公司进行验收;G公司自合同签订之El起5E1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余款在该设计项目完成并经G公司验收合格后的次日付清。
2011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G公司支付的合同价款的40%。至2011年12月31日,该设计项目完工进度为70%,实际发生设计费用2500万元,预计完成整个设计项目还需发生设计费用700万元。甲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011年确认劳务收入5000万元并结转劳务成本2500万元。甲公司财务部经理对此解释为:该项设计合同总价款的剩余部分基本确定能够收到,该项劳务收入应认定为已实现,应按合同总价款确认收入,并将已发生成本结转为当期费用。
(2)10月30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产品委托代销合同,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A公司代销诺基亚N75手机500部,并于当日发出了商品。甲公司对A公司的单位销售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下同)3000元,A公司对外的单位销售价格为3500元。代销合同规定,A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甲公司无关。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A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上注明已销售200部该型号手机。甲公司在2011年度确认了销售200部诺基亚N75型手机的销售收入60万元,并结转了相应的成本。
(3)11月20日,甲公司销售部与E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甲公司向E公司销售CD型手机
芯片1000块,每块销售价格为300元。当日,甲公司销售部又与E公司就该批CD型手机芯片签订补充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在2012年4月20日以每块303元的价格将CD型手机芯片全部购回。
甲公司在2011年度就销售CD型手机芯片确认收入30万元,并结转相应的成本。
(4)12月9日,甲公司收到F公司来函,要求对当年11月2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有关待执行合同资料如下:
(1)2011年12月,A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产品销售合同,约定在2012年2月底以每件1.2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销售3000件Y产品,如不执行合同,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0%。
(2)2011年12月31日,A公司已生产Y产品3000件,并验收入库,每件成本1.6万元。
(3)假定A公司销售Y产品不发生销售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2×11年度发生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如下:
(1)1月1日,甲公司接受乙公司以一批原材料进行投资,双方签订投资合同约定该批原材料的价值为100万元,但是该批原材料在当地存在活跃市场,市场价格仅为80万元。甲公司于当日收到该批原材料,并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3.6万元,甲公司另支付运输费1万元(税法允许按照7%计算进项税额抵扣),人员差旅费0.2万元。
(2)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400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非金银首饰),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B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
(3)12月31日库存商品M,账面余额为500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M中,有40%已签订销售合同,合同价款为230万元;另60%未签订合同,按照一般市场价格预计销售价格为290万元。库存商品M的预计销售费用和税金为25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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