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位于市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A、B、C三种材料为主要原料生产甲产品。A、B、C三种材料和甲产品的适用税率均为17%。该企业2002年8月份的购销情况如下:
(1)购进A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材料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1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2)接受某单位投资转入B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材料价款为800000元,增值税税款136000元,有关款项已经支付,且材料已验收入库;
(3)购进C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材料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款为34000元;同时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一张,运费金额为3000元;企业验单付款,月末材料尚未到达企业;
(4)企业将上月购进的A材料用于职工福利,该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000元,已在上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5)企业销售甲产品1000件,每件不含税销售价格为500元,共获得销售额500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6000元,已单独设账核算;
(6)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甲产品500件,并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50000元,增值税税款42500元;换取一台机床,当月投入使用,对方开具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以自用2年的小轿车1辆,抵偿所欠某单位的贷款130000元,并向对方开具普通发票。该小轿车的原值为180000元,已提折旧60000元;
(8)本月将公司的一栋原值为500万元的房产对外投资,评估价为600万元。按照投资协议的规定,公司每月可以取得固定的利润10万元,本月公司已经收到10万元的利润;
(9)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入的A材料被盗,材料成本为50000元,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0元;
(10)该企业期初留抵的进项税额为0。
要求:
(1)按各个经济业务指出应该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或销项税额,并计算该企业本期应纳的增值税额;
(2)指出应该缴纳营业税的经济业务,并计算该企业本期应纳的营业税额;
(3)计算该企业本期应该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市区),主要经营批发和零售业务,2009年9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首饰专柜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实际取得零售收入9.36万元,该批首饰市场零售价15.21万元;销售服装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小百货销售收入不含税358万元,销售浓缩饲料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零售收入142.85万元(其中宠物饲料为8万元); (2)采购部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支付购货运费20万元、装卸费2万元、其他杂费1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从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购进饰品,取得普通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商场装修购进装饰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70万元、增值税11.9万元,支付购货运费 2万元,取得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 (3)市场部购进一批纪念品用于营销活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支付运费1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当月全部用于商场活动发放给来访客人; (4)商场在销售百货的同时并为客户提供运输服务,取得收入6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 (5)当月向进驻厂家收取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合计收入218.72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本月取得的合规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假定饲料购进时取得普通发票,免税和应税产品无共用进项税部分)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
北京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位于市区)生产销售A牌、B牌卷烟,同时经营进口卷烟。
2008年1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 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B牌卷烟相同的卷烟,已经按规定提供牌号和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依据,收回该加工的B牌卷烟,支付联营企业的加工费用(不含税)280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联营企业已经就该品牌卷烟按规定缴纳了消费税1140万。 (2) 自其他企业购进已税烟丝不含税买价180万元(该批烟丝已经确定缴纳了消费税)。自某烟丝加工厂购进烟丝不含税买价150万元,上述烟丝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烟丝已入库。 (3) 发往B烟丝加工厂烟叶一批,委托B烟丝加工厂加工烟丝,该批烟叶的账面成本35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万元取得税控专用发票,该烟丝加工厂没有同类烟丝销售价格。 (4) 从国外进口卷烟1000标准箱(每条200支),支付买价1650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12万元。(进口卷烟关税税率为20%) (5) 委托B烟丝加工厂加工的烟丝收回,全部用于加工生产卷烟,出售卷烟40%(5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5万元。 (6) 经专卖局批准,销售A牌卷烟给各商场120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6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各商场3%的折扣;销售A牌卷烟给各卷烟专卖店80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40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12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合规发票。 (7) 没收逾期未收回的A牌卷烟包装物押金123400元。 (8) 取得专卖店购买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21.06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9) 销售A牌残次品卷烟25箱,每箱按不含税价15000元销售。 (10) 销售E牌卷烟2500箱,每箱不含税价款12000元,同时收取专卖费用22000元 (该B牌卷烟,既有自产又有联营生产但是企业没有分开核算)。 (11) 将B牌卷烟加装过滤嘴,每箱不含税价格 A. 20.42 B. 28.36 C. 25.5 D. 21.43 [单项选择]北京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位于市区)生产销售A牌、B牌卷烟,同时经营进口卷烟。 2008年1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 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B牌卷烟相同的卷烟,已经按规定提供牌号和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依据,收回该加工的B牌卷烟,支付联营企业的加工费用(不含税)280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联营企业已经就该品牌卷烟按规定缴纳了消费税1140万。 (2) 自其他企业购进已税烟丝不含税买价180万元(该批烟丝已经确定缴纳了消费税)。自某烟丝加工厂购进烟丝不含税买价150万元,上述烟丝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烟丝已入库。 (3) 发往B烟丝加工厂烟叶一批,委托B烟丝加工厂加工烟丝,该批烟叶的账面成本35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万元取得税控专用发票,该烟丝加工厂没有同类烟丝销售价格。 (4) 从国外进口卷烟1000标准箱(每条200支),支付买价1650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12万元。(进口卷烟关税税率为20%) (5) 委托B烟丝加工厂加工的烟丝收回,全部用于加工生产卷烟,出售卷烟40%(5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5万元。 (6) 经专卖局批准,销售A牌卷烟给各商场120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6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各商场3%的折扣;销售A牌卷烟给各卷烟专卖店80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40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12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合规发票。 (7) 没收逾期未收回的A牌卷烟包装物押金123400元。 (8) 取得专卖店购买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21.06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9) 销售A牌残次品卷烟25箱,每箱按不含税价15000元销售。 (10) 销售E牌卷烟2500箱,每箱不含税价款12000元,同时收取专卖费用22000元 (该B牌卷烟,既有自产又有联营生产但是企业没有分开核算)。 (11) 将B牌卷烟加装过滤嘴,每箱不含税价格调增1250元,当月销售54箱,货款尚未收到。 (假定本月期初进项税余额195万元,本期进项税票据均通过认证)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以下关于本题业务中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A牌残次品卷烟的计税率按次品从低30% B. 销售卷烟给商场的折扣属于现金折扣,不得冲减计税销售额 C. 没收逾期未收回的A牌卷烟包装物押金计算消费税,不计算增值税 D. 联营企业收回的卷烟不再计算消费税 我来回答: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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