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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8 11:12:49

[简答题]2002年3月28日夜,张甲、李乙、赵丙和孙丁四人在李乙家打麻将赌博,其间张甲见到孙丁有偷牌的小动作,与之发生口角。至次日凌晨,张甲将随身携带的4800元全部输光,遂散场。张甲在回家途中遇见孙丁,张甲认为自己输钱与孙丁打牌不老实有关,且孙丁在散场时赢得了5000多元钱。于是,张甲上前索要自己输掉的4800元钱,孙丁不允,双方发生厮打,结果张甲按倒孙丁,并从其衣袋拿走5000元钱。孙丁回家后将此事告知妻子,孙妻向公安局控告,遂案发。本案作出判决后,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下面是检察院的抗诉书,请指出其中的错误。             江东省山北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   被告人:张甲,男,现年21岁(1981年3月20日出生),汉族,江东省山北市人,系山北市山南区印刷厂临时工,住山南区印刷厂宿舍。   被告人张甲抢劫一案,由山北市公安局山南分局侦查终结,于2002年4月20日移送山北市山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山南区人民检察院于2002年5月10日向山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2年5月30日山南区人民法院以【2002】山法刑放字第081号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宣告被告人张甲无罪。山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山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误,于2002年 6月15日提请本院抗诉。经依法审查,本案的事实如下:   2002年3月28日夜7时许,被告人张甲到朋友李乙家打麻将赌博,同时还有赵丙和孙丁参与,至次日凌晨6时许,张甲自带的4800元钱输光,遂散场。在离去的路上,张甲遇到孙丁,张甲想起当晚打麻将时,孙丁曾有偷牌的行为,并且孙丁在散场时赢得了5000多元钱,张甲于是上前要求孙丁退还其输掉的4800元钱,孙丁说他赢的钱主要是赵丙输的,不同意张甲的要求。张甲遂即对孙丁进行殴打,并将其按倒在地,从其衣袋里强行搜走5000元钱,然后离去。   被告人张甲的上述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夺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甲与孙丁等人因赌博产生纠纷,张甲夺走的赌资不属于孙丁的合法财产,且在争夺赌资过程中,张甲与孙丁均实施了互殴行为,本案是一般治安违法案件,不能认定张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山南区人民法院的理由不成立,抢劫罪是行为犯,不以抢劫金额与财物的性质为条件,只要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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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2002年3月28日夜,张甲、李乙、赵丙和孙丁四人在李乙家打麻将赌博,其间张甲见到孙丁有偷牌的小动作,与之发生口角。至次日凌晨,张甲将随身携带的4800元全部输光,遂散场。张甲在回家途中遇见孙丁,张甲认为自己输钱与孙丁打牌不老实有关,且孙丁在散场时赢得了5000多元钱。于是,张甲上前索要自己输掉的4800元钱,孙丁不允,双方发生厮打,结果张甲按倒孙丁,并从其衣袋拿走5000元钱。孙丁回家后将此事告知妻子,孙妻向公安局控告,遂案发。本案作出判决后,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下面是检察院的抗诉书,请指出其中的错误。             江东省山北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   被告人:张甲,男,现年21岁(1981年3月20日出生),汉族,江东省山北市人,系山北市山南区印刷厂临时工,住山南区印刷厂宿舍。   被告人张甲抢劫一案,由山北市公安局山南分局侦查终结,于2002年4月20日移送山北市山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山南区人民检察院于2002年5月10日向山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2年5月30日山南区人民法院以【2002】山法刑放字第081号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宣告被告人张甲无罪。山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山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误,于2002年 6月15日提请本院抗诉。经依法审查,本案的事实如下:   2002年3月28日夜7时许,被告人张甲到朋友李乙家打麻将赌博,同时还有赵丙和孙丁参与,至次日凌晨6时许,张甲自带的4800元钱输光,遂散场。在离去的路上,张甲遇到孙丁,张甲想起当晚打麻将时,孙丁曾有偷牌的行为,并且孙丁在散场时赢得了5000多元钱,张甲于是上前要求孙丁退还其输掉的4800元钱,孙丁说他赢的钱主要是赵丙输的,不同意张甲的要求。张甲遂即对孙丁进行殴打,并将其按倒在地,从其衣袋里强行搜走5000元钱,然后离去。   被告人张甲的上述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夺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甲与孙丁等人因赌博产生纠纷,张甲夺走的赌资不属于孙丁的合法财产,且在争夺赌资过程中,张甲与孙丁均实施了互殴行为,本案是一般治安违法案件,不能认定张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山南区人民法院的理由不成立,抢劫罪是行为犯,不以抢劫金额与财物的性质为条件,只要行为人
[单项选择]甲、乙、丙、丁四人在某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甲隐瞒了自己在该市还有一个哥哥;乙因与父母争吵离家出走,其父母来到救助管理站寻找;丙在救助期满当天突患阑尾炎,需入院治疗;丁觉得在救助管理站受约束,私自离开。以上四人中,救助管理站应当继续实施救助的是()。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单项选择]为维护办公环境,某办公室四人在工作日每天轮流打扫卫生,每周一打扫卫生的人给植物 浇水。7月5日周五轮到小玲打扫卫生,下一次小玲给植物浇水是哪天?()
A. 7月15日
B. 7月22日
C. 7月29日
D. 8月5日
[单项选择]为维护办公环境,某办公室四人在工作日每天轮流打扫卫生,每周一打扫卫生的人给植物浇水。7月5日周五轮到小玲打扫卫生,下一次小玲给植物浇水是哪天?()
A. 7月15日
B. 7月22日
C. 7月29日
D. 8月5日
[单项选择]甲、乙、丙、丁四人在一起议论本班同学申请建行学生贷款的情况。
甲说:“我班所有同学都已申请了贷款。”
乙说:“学习委员就没申请。”
丙说:“班长申请了贷款。”
丁说:“我班有人没有申请贷款。”
已知四人中只有一人说真话,则可推出以下哪项结论
A. 甲说假话,班长没申请。
B. 乙说假话,学习委员没申请。
C. 丙说假话,班长申请了。
D. 丁说假话,学习委员申请了。
E. 甲说假话,学习委员没申请。
[单项选择]

甲乙丙丁四人在一起议论本班同学申请建行学生贷款的情况。
甲说:“我班所有同学都已申请了贷款。”
乙说:“除非班长申请贷款,否则学习委员不申请贷款。”
丙说:“班长没申请贷款。”
丁说:“我班有人没有申请贷款。”
已知四人中只有一人说假话,则可推出以下哪项结论()


A. 甲说假话,班长申请了。
B. 乙说假话,学习委员没申请。
C. 丙说假话,班长没申请。
D. 甲说假话,学习委员没申请。
E. 丁说假话,学习委员申请了。
[单项选择]甲、乙、丙、丁四人在一起议论本班同学申请银行助学贷款的情况。
甲:“我班所有的同学都已申请了贷款。”
乙:“如果班长申请了贷款,那么学习委员就没有申请。”
丙:“班长申请了贷款。”
丁:“我班有人没有申请贷款。”
已知四人中只有一人说假话,则可推出以下哪项结论( )
A. 甲说假话,学习委员没申请
B. 乙说假话,班长没申请
C. 丙说假话,学习委员没申请
D. 丁说假话,学习委员申请了
[单项选择]张明、李英、王佳和陈蕊四人在一个班组工作,他们来自江苏、安徽、福建和山东四个省,每个人只会说原籍的一种方言。现已知福建人会说闽南方言,山东人学历最高且会说中原官话,王佳比福建人的学历低,李英会说徽州话并且和来自江苏的同事是同学,陈蕊不懂闽南方言。 根据以上陈述,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A. 陈蕊不会说中原官话。
B. 张明会说闽南方言。
C. 李英是山东人。
D. 王佳会说徽州话。
[单项选择]甲、乙、丙、丁四人在一起议论本班同学考研究生的情况。 甲:“我班所有的同学都考研究生。” 乙:“如果班长考,那么学习委员就不考。” 丙:“班长考研究生。” 丁:“我班有人不考研究生。” 已知四人中只有一个人说假话,则可推出以下哪项结论()
A. 甲说假话,学习委员没考
B. 乙说假话,班长没考
C. 丙说假话,学习委员没考
D. 丁说假话,学习委员考了
[单项选择]甲、乙、丙、丁四人在超市购买蔬菜,甲购买了5斤土豆、1斤豆角,乙购买了1斤土豆、2斤茄子,丙购买了2斤土豆、2斤豆角,丁购买了2斤茄子。如果甲与乙、丙与丁的费用分别相等,则甲与丙的费用比为:()
A. 3:2
B. 2:3
C. 6:7
D. 7:6
[单项选择]有a、b、c、d四人在晚上都要从桥的左边到右边。此桥一次最多只能走两人,而且只有一支手电筒,过桥时一定要用手电筒。四人过桥最快所需时间如下:a需2分,b需3分,c需8分,d需10分。走得快的人要等走得慢的人,请问让所有的人都过桥最短要______分。
A. 22
B. 21
C. 20
D. 19
[多项选择]李某与老伴生有儿子李甲、李乙,二人都已成家立业。李甲有一女儿,李乙有两个儿子。 2004年李乙因车祸去世,李某因丧子悲痛过分而去世。李某死后留下房屋六间,存款六万元及名人字画若节干。李某死前对老伴说,将房屋留给李甲,存款留给两个孙子,其余财产末作处理。而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李甲又因抢救落水儿童而牺牲。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李某对于财产的处分是无权处分
B. 虽然李甲牺牲,但仍能与其母亲平分李某未作处分的财产
C. 李甲的女儿可行使李甲的遗产继承权
D. 李乙因比李某早去世,李乙的儿子可以代位继承李某遗产
[单项选择]李甲有一子李乙、一女李丙。李甲妻子、李乙妻子均过世,李乙有孩子李丁,李丙结婚另过。 2005年,李甲向李乙、李丙宣读了一份经公证的遗嘱,指定李乙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2006年,李乙患病住院,情况危急。故在住院期间也订立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死后自己所有全部财产由儿子李丁继承;从李甲处继承的遗产由李丙继承。李甲看到该遗嘱后,在遗嘱上批注:如吾儿李乙不幸先我而去,按其遗愿由吾女李丙继承我的财产;但应先提出现金10万元作为孙子李丁的生活费用。2007年,李乙死亡。1个月后,李甲死亡。李甲的遗产应当按下列何种情形进行继承( )
A. 全部由李丙继承
B. 全部由李丁继承
C. 李丁继承10万元,其余遗产由李丙继承
D. 李丁和李丙各继承遗产的1/2
[多项选择]李甲有一子李乙、一女李丙。李甲妻子、李乙妻子均过世,李乙有孩子李丁,李丙结婚另过。1999年,李甲向李乙、李丙宣读了一份经公证的遗嘱,指定李乙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2000年,李乙患病住院,情况危急。故在住院期间也订立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死后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由儿子李丁继承;从李甲处继承的遗产由李丙继承。李甲看到该遗嘱后,在遗嘱上批注:如吾儿李乙不幸先我而去,按其遗愿由吾女李丙继承我的财产;但应先提出现金10万元作为孙子李丁的生活费用。2001年,李乙死亡。1个月后,李甲死亡。李甲的遗产处理规则为:
A. 李甲在李乙遗嘱上的批注不具有法律效力
B. 全部由李丁继承
C. 李丁继承10万元,其余遗产由李丙继承
D. 李丁和李丙各继承遗产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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