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济普查资料初步测算,我国2007年GDP现价总量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095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73904亿元,其中,工业增加值6521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869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65018亿元,其中,运输邮电业增加值12148亿元,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15250亿元。 与2007年全国GDP年快报核算数相比,按经济普查资料计算的GDP总量增加了23002亿元,提高了16.8%。其中,第一产业因不在这次普查范围内,数据变化不大,重新核算后增加了18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增加1517亿元,提高了2.1%;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加21297亿元,提高了48.7%。 在GDP总量多出的2.3万亿元中,有93%是第三产业引起的。造成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加较多的原因,主要在于资料来源的增加。经济普查覆盖了第二三产业所有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大大补充了以往常规统计中难以准确全面反映的私营、个体服务业资料以及大量的新兴服务业资源,如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互联俩信息服务和卫生传输服务业、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家政服务业等。通过经济普查,进一步查清并补上了常规统计中第三产业漏统的部分。 2007年GDP重新核算后,与年快报数相比,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比重有所下降,第三产业比重大幅度上升。第一产业比重由原来的15.2%下降到13.1%,下降了2.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由原来的52.9%下降到46.2%。下降了6.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由原来的31.9%上升到40.7%,上升了8.8个百分点。重新核算后,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服务业在经济整体中的份量不像原来估计的那么低,它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拉动功不可没。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虽然目前的三次产业结构比原来核算的要合理得多,但第三产业比重偏低的矛盾依然存在。 |
2006年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2006年全国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938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8%。 2006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4%,涨幅比上月高0.2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高0.1个百分点,其中: (一)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3%,涨幅比上月高0.5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6%,涨幅与上月持平,分地区看,与去年同月比,涨幅较大的主要城市包括:秦皇岛11.8%,北京10.4%,深圳10.0%,福州9.8%,厦门9.1%,成都8.5%和广州83%等,上海微降0.1%,与上月比,涨幅超过1%的城市有16个,多数集中在中西部地区,主要包括:乌鲁木齐2.9%,南昌1.5%,昆明 1.4%,福州和兰州均为1%等。下降的城市有7个,主要包括:长沙1.7%,长春0.9%等。 (二)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4.2%,涨幅比上月低1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7%,涨幅比上月低0.1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月比,涨幅最高的主要城市包括:郑州12.4%,深圳11.4%,大连 10.5%,北京10.3%,长沙8.9%和南昌8.7%等,与上月比,涨幅超过1%的城市有24个,主要包括:郑州3.3%,长沙3.2%,南昌2.2%,成都1.6%,乌鲁木齐1.4%,北京1.4%,福州和重庆均为 1.2%,厦门1.1%等,下降城市有8个,主要包括:海口2.5%,包头1.1%,大连0.5%,呼和浩特 0.4%,上海和兰州均为0.3%,长春0.2%等。(注:同比以去年同月价格为10,环比以上月价格为100) |
根据经济普查资料初步测算,我国2007年GDP现价总量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095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73904亿元,其中,工业增加值6521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869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65018亿元,其中,运输邮电业增加值12148亿元,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15250亿元。 与2007年全国GDP年快报核算数相比,按经济普查资料计算的GDP总量增加了23002亿元,提高了16.8%。其中,第一产业因不在这次普查范围内,数据变化不大,重新核算后增加了18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增加1517亿元,提高了2.1%;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加21297亿元,提高了48.7%。 在GDP总量多出的2.3万亿元中,有93%是第三产业引起的。造成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加较多的原因,主要在于资料来源的增加。经济普查覆盖了第二三产业所有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大大补充了以往常规统计中难以准确全面反映的私营、个体服务业资料以及大量的新兴服务业资源,如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卫生传输服务业、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家政服务业等。通过经济普查,进一步查清并补上了常规统计中第三产业漏统的部分。 2007年GDP重新核算后,与年快报数相比,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比重有所下降,第三产业比重大幅度上升。第一产业比重由原来的15.2%下降到13.1%,下降了2.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由原来的52.9%下降到46.2%,下降了6.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由原来的31.9%上升到40.7%,上升了8.8个百分点。重新核算后,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服务业在经济整体中的份量不像原来估计的那么低,它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拉动功不可没。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虽然目前的三次产业结构比原来核算的要合理得多,但第三产业比重偏低的矛盾依然存在。 |
2005年底,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64.51亿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7.69亿平方米,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重为65.46%。东部地区房屋建筑面积83.8亿平方米,中部地区45.22亿平方米,西部地区35.48亿平方米,分别占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的50.94%、27.49%和
21.57%。东部地区城镇住宅建筑面积53.67亿平方米,中部地区30.33亿平方米,西部地区
23.69亿平方米,分别占全国城镇住宅建筑面积的49.84%、28.16%和22%。 2005年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其中东部地区28平方米,中部地区 23.9平方米,西部地区25.24平方米。 全国城镇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3.2平方米,户均成套住宅套数0.85套。东部地区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5.32平方米,中部地区77.96平方米,西部地区85.75平方米,户均成套住宅套数分别为0.89套、0.79套和0.8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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