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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8 09:00:18

[简答题]案情:某县公安局警察丁英、李民经过预谋于2004年3月初,找到经常在所辖地区卖淫的妇女吴华,3人合谋,由吴华勾引嫖客,丁英、李民抓嫖客“罚款”,得款均分。尔后,丁英、李民于 4月中旬为吴华租赁了两间门面房。此后吴华即往自己住处勾引嫖客,由丁英的侄子丁恩(在逃)向丁英、李民2人报信,丁英、李民2人身着警服在吴华的住处抓嫖客。至2005年1月26日,丁英、李民以警察身份抓获朱某、李某等24名嫖客,共“罚款”54300元,丁恩分得4000元,余款3人平分。案发后,从丁英处追缴7200元,从李民处追缴6487元。 请问: 吴华构成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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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案情:某县公安局警察丁英、李民经过预谋于2004年3月初,找到经常在所辖地区卖淫的妇女吴华,3人合谋,由吴华勾引嫖客,丁英、李民抓嫖客“罚款”,得款均分。尔后,丁英、李民于 4月中旬为吴华租赁了两间门面房。此后吴华即往自己住处勾引嫖客,由丁英的侄子丁恩(在逃)向丁英、李民2人报信,丁英、李民2人身着警服在吴华的住处抓嫖客。至2005年1月26日,丁英、李民以警察身份抓获朱某、李某等24名嫖客,共“罚款”54300元,丁恩分得4000元,余款3人平分。案发后,从丁英处追缴7200元,从李民处追缴6487元。 请问: 丁英、李民以色情为诱饵索取、敲诈他人钱财,是构成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
[简答题]2004年3月的一天上午10时,某县公安局管辖区的居民李某到县公安局报案,称放在家中的现金2.5万元不翼而飞了,并怀疑是在其邻居赵某家做木匠的外地人王某偷的。刑侦人员徐某将王某传到公安局询问,王某矢口否认,并说了一些难听的话,徐某就认为其态度不老实,抽了王某一个耳光,王某更不服,徐某也变本加厉,拳打脚踢,还将其手铐在暖气片上长达五小时之久。可当晚,李某的妻子从娘家返回,称钱被其存入银行了。王某于次日向县公安局提出要求赔偿。县公安局赔偿后,对徐某作出记大过行政处分决定,并确定生效日期为2004年5月3日。徐某不服,认为处分太重,于2004年5月10日向县监察局递交了申诉状。
试问:徐某能否提起申诉理由何在
[多项选择]王某,因抢劫罪被某县公安局于2004年12月3日上午10时拘留,并于下午两点将其带回公安局拘留所,请问公安机关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
A. 公安机关拘留王某后,立即通知了王某的家属但没有通知其所在的单位
B. 公安机关拘留王某后,于第二天下午由两名侦查人员对其进行了讯问
C. 在公安机关对王某进行讯问后,发现其具备依法逮捕的条件,于是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机关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D. 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是错误的,在继续拘留王某的同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了复核
[简答题]某县公安局警察周航、朱元经过预谋于 2001年3月初,找到经常在所辖地区卖淫的妇女吴华,3人合谋,由吴华勾引嫖客,周航、朱元抓嫖客“罚款”,得款均分。尔后,周航、朱元于4月中旬为吴华租赁了两间门面房。此后吴华即往自己住处勾引嫖客,由周航的侄子赵恩(在逃)向周航、朱元2人报信,周航、朱元2人身着警服在吴华的住处抓嫖客。   至2002年1月26日,周航、朱元以警察身份抓获朱某、李某等24名嫖客,共“罚款"54300元,赵恩分得4000元,余款3人平分。案发后,从周航处追缴7200元,从朱元处追缴 6487元。 吴华构成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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