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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31 00:02:08

[单项选择]解雇张先生的决定是董事会在有很大争议的情况下作出的。此前,他一直被认为是公司最得力的技术型管理干部。显然,如果董事会解雇张先生的决定是正确的,那么,张先生一定出现了重要失误,这种失误,或者在专业技术方面,或者在行政管理方面。张先生在任职期间从未出现技术失误,因此,他一定在行政管理方面出现了失误。
以下哪项是上述论证所假设的
A. 如果一个干部在专业技术或行政管理方面出现失误,则给以解雇是正确的
B. 董事会解雇张先生的决定是正确的
C. 张先生没有处理好与公司董事会的人际关系
D. 一个得力的干部不可能在专业技术或行政管理方面出现失误
E. 张先生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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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董事9名。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情况下哪些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A. 会议记录记载的出席董事为5人,实际到会4人(其中一人提交了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示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
B. 会议通过了公司适当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C. 会议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的决议,并由副董事长和记录员在记录上签名
D. 会议的所有决议事项均载人会议记录,由董事长和记录员在记录上签名
[判断题]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应公告,但监事会决议在有些情况下可以不公告。
[单项选择]在下列()种情况下,内部审计师有责任向高层管理者或董事会报告舞弊行为。
A. 能够合理地确定存在重大舞弊的迹象 
B. 可疑活动已向内部审计报告 
C. 识别出违规交易并进行调查 
D. 完成了对所有可疑的舞弊相关交易的审核
[判断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简答题]新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3名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006年1月5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讨论召开股东临时会以及解决公司债务等事项。出席这次临时会议的有董事长甲及乙、丙、丁4名董事,公司9名董事有4名并未出席。这次会议由甲主持,在此会议上,乙、丙、丁3名董事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并作出了决定,定于2006年3月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董事戊认为,此次董事会召开前应当征求他关于是否召集临时董事会的意见,然而事实上没有实现征求他的意见便召开了这次会议,于是,他在董事会表决之前便中途退席。新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5日通知了公司各位股东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决定,公司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上所列议案是讨论处分公司限制财产偿还债务。在公司2006年3月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上,亲自出席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共86人,持有股数为12万股,占公司全部股份20万股的60%。此次临时股东会议,经出席股东30人(持有股数6.5万股)同意,作出三项决定:(1)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原则上予以承认;(2)决定将公司对外的债券转为注册资本;(3)处分公司部分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对于此次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决议,董事戊持有异议,认为决议违法而无效,诉请法院请求撤销。其理由是:(1)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临时会议,他未在场,致使该董事会议不足法定人数,因而董事会关于召开股东临时会议之决定违法;(2)2006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会议,其决议处分财产偿还债务与议程不符;(3)临时股东会上的提请承认事项事先并未经过董事会议决定通过。
[判断题]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股东大会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简答题]新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 3名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006年1月5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讨沦召开股东临时会议及解决公司债务等事项。出席这次临时会议的有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4位董事,公司全体9名董事中有4人未出席。这次会议由甲主持,在这次会议上,乙、丙、丁3位董事同意召开股东临时会,并作出了决定,定于2006年3月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董事戊认为,此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应当征求他关于是否召集临时董事会的意见,然而事实上没有事前征求他的意见便召开了这次会议,于是,他在董事会表决之前中途退席。新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5日通知了公司各位股东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决定,公司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上所列议案是讨论处分公司闲置财产偿还债务。在公司2006年3月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上,亲自出席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共86人,持有股数12万股,占公司全部股份20万股的60%。该次临时股东会议,经出席股东30人(持有股数6.5万)同意,作出三项决定:(1)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原则上予以承认;(2)决定将公司对外的债券转为注册资本;(3)处分公司部分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对于此次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决议,董事戊持有异议,认为决议违法而无效,诉请法院请求撤销。其理由是:(1)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临时会议时,他未在场,致使该董事会议不足法定人数,因而董事会关于召开股东临时会议之决议违法;(2)2006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会议,其决议处分财产偿还债务与议程不符;(3)临时股东会上的提请承认事项事先未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问题:根据以上情况,分析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判断题]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股东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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