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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7 08:20:20

[简答题]被告人王某(女)与其父和其母将正与其丈夫通奸的周某全身赤裸捆绑长达四小时,让10多名群众围观,并将周某打至轻伤。在此期间,王又指使本村的精神病人张某(男,30岁,无刑事责任能力)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王在去公安机关自首的路上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时,王正因犯盗窃罪而服缓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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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被告人王某(女)与其父和其母将正与其丈夫通奸的周某全身赤裸捆绑长达四小时,让10多名群众围观,并将周某打至轻伤。在此期间,王又指使本村的精神病人张某(男,30岁,无刑事责任能力)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王在去公安机关自首的路上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时,王正因犯盗窃罪而服缓刑。   问:对本案如何处理
[单项选择]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放弃厂杀害行为。甲的行为属于( )。
A. 杀人中止
B. 杀人未遂
C. 杀人预备
D. 不构成犯罪
[简答题]在其父目录不存在时先创建父目录的命令。
[判断题]甲下落不明满6年,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只按其父的申请宣告失踪。 ( )
[简答题]

第一条 如果某人杀害了他人,被害人的兄弟可以为他复仇;子也可以为其父;父也可以为其子;或者是侄子为其伯叔;外甥为其舅父,向凶手复仇。如果没有复仇者,那么,凶手应赔偿被害人40格里夫纳。
如果被害人是罗斯人、侍从、商人、官长、审判官;如果被害人是游民,或者是斯拉维涅人,也同样应当是40格里夫纳。
第四十二条 关于征收命金的规定如下:一周内供应命金征收者麦芽7捅,公羊1只或者一大片肉,或者2诺卡达。而星期三是1列查那和3块干酪。星期五也是如此。面包和黍米按需要供应。每天供应两只鸡。允许命金征收者在马厩内寄养4匹马,并要得到充足的饲料。每征得16格里夫纳10列查那12维维里查的命金,可预支1格里夫纳。征收命金期间,因命金征收者要吃鱼而付给他鱼款7列查那。这样,一周内总共耗资15库纳,还有供应的食物。每个地方征收命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周。上述是雅罗斯拉夫制定的法令。
(王钺 译)
——录自《世界上古中古史参考资料》,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293~296页。
请回答:
上述史料来自何种历史文献结合相关知识,分析其内容与意义。


[简答题]甲在清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一块奇石,误以为为其父所有,遂将其雕刻成石雕,其好友乙见后十分喜欢,以6万元购买。后丙向甲索要该石,方知该石是其父借用观赏的。该石当时价值5 000元。双方就返还该石发生纠纷,诉至法院。问:
(1)甲将奇石雕刻后石雕的所有权归谁所有为什么
(2)乙能否取得该石雕的所有权为什么
[单项选择]陈某与王某通奸,两人为结婚,就共同策划谋杀王某的丈夫赵某。陈某提出具体办法,由陈提供毒药,王某寻机投毒,并商定在该周二趁赵某吃晚饭时,将毒药放到饭里,将赵某毒死。王某当时也同意采取这个办法,并已将陈某提供的毒药放好备用。但她因担心害死亲夫国法难容,就没有实施投毒。后王某为摆脱陈某,将此案揭发。关于两人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陈某成立故意杀人罪的中止
B. 王某成立故意杀人罪的预备
C. 陈某成立故意杀人罪的预备
D. 陈某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判断题]甲、乙、丙、丁在其父死之后,对其父遗留下来的一处房产的继承发生纠纷,经协商后,他们决定通过仲裁来进行分割。( )
[判断题]甲、乙、丙、丁在其父死亡后,对其父遗留下来的一处房产的继承发生纠纷,经协商后,他们决定通过仲裁来进行分割。( )
[简答题]张某与其友外出饮酒。后返回家中,即令其父外出购买主食锅贴,当时遭其父拒绝,张某暴跳如雷,摔坏录音机,张父见状躲出屋外。在此期间,张某将放置在墙角处的液化石油气胶管拔下,打开阀门,用火柴点燃石油气,火焰喷出50余厘米直逼木质墙壁,张某此时跑到屋外并大叫“炸死你们”。周围邻居闻讯纷纷跑出屋门拔打“110”、“119”报警。民警及消防队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被点燃的液化石油气罐阀门周围已烧黑,塑料手柄变形,罐体上半部也呈焦黑状,张某当场被抓获。经查,张某经常酗酒后殴打其父母。公安机关在现场勘验中发现张某的居所属木结构平房,同邻居隔墙相连成片,房屋面积多为8至10平方米,成排房屋间距较小,一旦起火将殃及成片居民。
问:本案宜定爆炸罪、放火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请简要说明理由。
[简答题]阅读下列材料
第一条如果某人杀害了他人,被害人的兄弟可以为他复仇;子也可以为其父;父也可以为其子;或者是侄子为其伯叔;外甥为其舅父,向凶手复仇。如果没有复仇者,那么,凶手应赔偿被害人40格里夫纳。
如果被害人是罗斯人、侍从、商人、官长、审判官;如果被害人是游民,或者是斯拉维涅人,也同样应当是40格里夫纳。
第四十二条关于征收命金的规定如下:一周内供应命金征收者麦芽7捅,公羊1只或者一大片肉,或者2诺卡达。而星期三是1列查那和3块干酪。星期五也是如此。面包和黍米按需要供应。每天供应两只鸡。允许命金征收者在马厩内寄养4匹马,并要得到充足的饲料。每征得16格里夫纳10列查那12维维里查的命金,可预支1格里夫纳。征收命金期间,因命金征收者要吃鱼而付给他鱼款7列查那。这样,一周内总共耗资15库纳,还有供应的食物。每个地方征收命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周。上述是雅罗斯拉夫制定的法令。
(王钺译)
——录自《世界上古中古史参考资料》,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293~296页。

回答问题:
上述史料来自何种历史文献
[单项选择]刘某早年丧偶,退休后开了个商店,其子刘立因吸毒经常到店里拿钱,父亲不给即抢,并多次打伤其父。一次刘立因犯毒瘾又来抢钱,刘某没给,刘立拿刀就砍,刘某当场死亡。二儿子刘钊恰巧看见父亲惨死,当即将刘立打死,并因此被判刑12年。大儿子刘建在办理父亲的丧事时,无意中发现父亲的遗嘱,写明由三个儿子平分他的遗产。于是刘建偷偷改了遗嘱,增加了1万元应继承份额。对于此案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 刘建仍享有继承权
B. 刘钊也享有继承权
C. 刘立有故意杀害刘某的行为,因此丧失继承权
D. 刘建、刘钊和刘立应当等额继承刘某的遗产
[单项选择]刘某早年丧偶,退休后开了个商店,其子刘立因吸毒经常到店里拿钱,父亲不给即抢,,并多次打伤其父。一次刘立因犯毒瘾又来抢钱,刘某没给,刘立拿刀就砍,刘某当场死亡。二儿子刘钊恰巧看见父亲惨死,当即将刘立打死,并因此被判刑12年。大儿子刘建在办理父亲的丧事时,无意中发现父亲的遗嘱,写明由三个儿子平分他的遗产。于是刘建偷偷改了遗嘱,增加了1万元应继承份额。对于此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刘建仍享有继承权
B. 刘钊也享有继承权
C. 刘立有故意杀害刘某的行为,因此丧失继承权
D. 刘建、刘钊和刘立应当等额继承刘某的遗产
[简答题]被告人高某,男,32岁,农民。高某的父亲因病死亡,被告人高某怀疑其父是服毒自杀。其兄到大队部开火化尸体证明时,将高某的怀疑向本村党支部书记周某作了说明。周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了公安机关。经尸体检验确认,其父确因病死亡,对此,高某认为,周某是串通有关人员借机故意整他,便买了一把菜刀,窜人周家,用菜刀向周的头部、颈部猛砍数刀,致周某当场死亡。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发现高某精神异常,对其进行了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是高某在实施杀人行为时,患有幻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高在妄想支配下,对自己的行凶杀人行为不能辨认和控制。据此,法院认为对高某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问:法院的作法是否正确对高某应如何处置
[单项选择]—位B型血的男子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其中女孩的血清与其父的红细胞不发生凝集,而男孩的血清与其父的红细胞发生凝集。
关于其父的血液成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B凝集原,抗A凝集素
B. A凝集原.抗B凝集素
C. A和B凝集原,无凝集素
D. 无凝集原.抗A及抗B凝集素
E. 无凝集原,无凝集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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