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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0 21:41:52

[简答题]财政部门对某合伙企业进行会计监督时遇到以下情况:
(1)该合伙企业经营规模不大,没建立完整的账项记录,企业方认为合伙企业无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且每位合伙人均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以不用建账;
(2)该合伙企业中,无国有资产投入,无须接受国家监督,财政部门进行的会计监督属于政府对合伙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涉;
(3)企业准备将部分已超过法定保管期的会计档案销毁,但财政部门监督人发现,其中有两张原始凭证虽然保管期满,但是涉及的债权债务尚未结清,要求对批准销毁的原始凭证全部保留。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会计法规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合伙企业是否应依法建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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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财政部门对某合伙企业进行会计监督时遇到以下情况:
(1)该合伙企业经营规模不大,没建立完整的账项记录,企业方认为合伙企业无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且每位合伙人均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以不用建账;
(2)该合伙企业中,无国有资产投入,无须接受国家监督,财政部门进行的会计监督属于政府对合伙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涉;
(3)企业准备将部分已超过法定保管期的会计档案销毁,但财政部门监督人发现,其中有两张原始凭证虽然保管期满,但是涉及的债权债务尚未结清,要求对批准销毁的原始凭证全部保留。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会计法规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合伙企业是否应依法建账
(2)合伙企业是否应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3)对已保管到期但涉及的债权债务尚未了结的原始凭证应如何处理


[简答题]财政部门对某合伙企业进行会计监督时遇到以下情况:
(1)该合伙企业经营规模不大,没建立完整的账项记录,企业方认为合伙企业无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且每位合伙人均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以不用建账。
(2)该合伙企业中,无国有资产投入,无须接受国家监督,财政部门进行的会计监督属于政府对合伙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涉。
(3)企业准备将部分已超过法定保管期的会计档案销毁,但财政部门监督人发现,其中有两张原始凭证虽然保管期满,但是涉及的债权债务尚未结清,要求对批准销毁的原始凭证全部保留。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会计法规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合伙企业是否应依法建账
[简答题]财政部门对某合伙企业进行会计监督时遇到以下情况:
(1) 该合伙企业经营规模不大,没建立完整的账项记录,企业方认为合伙企业无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且每位合伙人均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以不用建账;
(2) 该合伙企业中,无国有资产投入,无须接受国家监督,财政部门进行的会计监督属于政府对合伙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涉;
(3) 企业准备将部分已超过法定保管期的会计档案销毁,但财政部门监督人发现,其中有两张原始凭证虽然保管期满,但是涉及的债权债务尚未结清,要求对批准销毁的原始凭证全部保留。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会计法规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 合伙企业是否应依法建账
(2) 合伙企业是否应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3) 对已保管到期但涉及的债权债务尚未了结的原始凭证应如何处理
[简答题]某市财政局对该市一家合伙企业进行监督时发现以下情况:
(1)该合伙企业经营规模不大,没有建立完整的账簿记录,该簿企业认为合伙企业无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且每位合伙人均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以不建账;
(2)该合伙企业认为,合伙企业如果无国有资产投入,则无须接受国家监督,财政部门进行的会计监督属于政府对合伙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涉。
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合伙企业是否应依法建账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是否应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说明理由。
[名词解释]合伙企业
[单项选择]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一定期间通知其他合伙人。该期间指的是( )。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60日
[单项选择]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无条件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有限合伙企业的是( )。
A. 甲、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因甲的过错所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甲承担无限责任;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 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所有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企业的对外债务由企业以其自有资本承担,与甲、乙的个人财产无关
D. 某合伙企业,甲出资2万元、乙出资20万元。甲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乙不参与管理。后合伙企业经营亏损,对外欠债达100多万元,对此债务甲承担无限责任,乙以20万元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简答题]某合伙企业由甲,乙、丙、丁四人投资设立,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2000年5月,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A公司签订厂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
(2)2001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1年 3月,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出资4万元。2001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01年4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B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C公司提供担保。
(4)2002年4月,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 D公司于2002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D公司于2002年日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丁向A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
(3)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甲聘任B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C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合伙人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合伙人丁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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