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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2 23:10:55

[多项选择]李华俊与其女友定于2008年11月7日举行婚礼,与浓依婚庆公司达成协议,由该公司提供“婚庆一条龙”服务。协议约定,婚礼当天由婚庆公司将6辆奥迪车开至女方家,并提供录像、新娘盘头、化妆等服务项目,李华俊向该公司支付租金1680元。但到婚礼当天,该婚庆公司却掉了链子,在录像时,录像机出现了故障,并且事后将有“拜堂”、“闹房”等重要场景的录像带丢失。据此,李华俊将该婚庆公司告上了法庭,诉称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夫妻双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 婚庆公司未能依约履行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 婚庆公司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精神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 原告可以选择由婚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D. 原告可以要求婚庆公司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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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李华俊与其女友定于2008年11月7日举行婚礼,与浓依婚庆公司达成协议,由该公司提供“婚庆一条龙”服务。协议约定,婚礼当天由婚庆公司将6辆奥迪车开至女方家,并提供录像、新娘盘头、化妆等服务项目,李华俊向该公司支付租金1680元。但到婚礼当天,该婚庆公司却掉了链子,在录像时,录像机出现了故障,并且事后将有“拜堂”、“闹房”等重要场景的录像带丢失。据此,李华俊将该婚庆公司告上了法庭,诉称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夫妻双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 婚庆公司未能依约履行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 婚庆公司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精神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 原告可以选择由婚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D. 原告可以要求婚庆公司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多项选择]李华俊与其女友定于2007年11月7日举行婚礼,与浓依婚庆公司达成协议,由该公司提供“婚庆一条龙”服务。协议约定,婚礼当天由婚庆公司将6辆奥迪车开至女方家,并提供录像、新娘盘头、化妆等服务项目,李华俊向该公司支付租金1680元。但到婚礼当天,该婚庆公司却掉了链子,在录像时,录像机出现了故障,并且事后将有“闹房”等重要场景的录像带丢失。据此,李华俊将该婚庆公司告上了法庭,诉称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夫妻双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 婚庆公司未能依约履行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 婚庆公司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精神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 原告可以选择由婚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D. 原告可以要求婚庆公司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不定项选择]2006年春季北京玉渊潭樱花节,甲男与其女友乙前去参观,见到朵朵樱花娇艳欲滴,乙喜欢之情溢于言表,要求甲上树攀折,由于力度过猛,甲将一数枝拉断,使树身受损,公园为修复因此损失500元,恰巧公园管理人员赶到,对这种行为加以斥责。甲慌张至极,从树上摔落下来并砸伤了位于树下玩耍的小孩丙,花去医药费1000元,对于本案,问:对于丙的损失,责任应如何依法承担( )
A. 由甲承担
B. 由乙承担
C. 由甲、乙分别承担一半
D. 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单项选择]为了说明大杜拉斯汽车公司制造的汽车很耐用,该公司的广告引证如下事实:1970年以来由该公司制造的汽车超过一半仍然跑在路上,相比之下,其他制造商的则不到1/3。
以下哪一个,如果正确,最能支持广告的论述
A. 在考虑了通货膨胀以后,一辆新大杜拉斯汽车的成本仅仅比1970年的新车多一点
B. 自1970年以来,由大杜拉斯所生产的汽车数量没有急剧上升
C. 大杜拉斯汽车的主人通常把他们的车维修得很好
D. 自1970年以来,大杜拉斯公司对其所制造的汽车的改动要少于其他公司制造的汽车
E. 大杜拉斯汽车近年来以相对稳定的价格销售
[简答题]
案情:A公司设立于2003年11月,沈某从2004年6月起承包该公司并与其妻郭某共同经营。2005年11月,沈某与A公司的母公司续签期限为二年的承包协议。根据承包协议,沈某在经营A公司期间,除每月上缴发包方管理费及房租计人民币5000元外,自负盈亏。后沈某、郭某经营A公司造成亏损,难以维持,遂共谋以签发空头支票等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作为偿还债务及出逃资金。2008年2月21日至28日间,沈某、郭某在明知A公司的银行账户没有资金的情况下,仍以该公司的三张空白支票作为支付手段,以总价238.5万余元从B公司骗购白砂糖计586吨。同年1月22日,沈某、郭某经共谋后,沈某以A公司一张空白的、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作抵押,向C公司购得价值40.2万元的白砂糖计100吨。沈某、郭某骗得上述白砂糖计686吨后,将其中的646吨销售,所得款项中的部分用于归还欠款。同年3月2日,沈某、郭某携余款110余万元化名潜逃。后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通缉沈某和郭某,得到该消息后郭某主动投案,并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但未提及沈某。
请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本案属于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为什么

[简答题]被告人吴某,男,33岁,个体工商户。2004年11月与其隔壁开杂货店的张某、田某夫妇发生纠纷,将张某头部颅骨打伤,因抢救无效死亡;田某受轻微伤。在侦查阶段,田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经调解,由吴某一次性付给田某人民币5万元。人民检察院对吴某以故意伤害罪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田某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田某要求被告人吴某赔偿因犯罪行为造成自己身体伤害所支付的医药费5600元,张某的丧葬费 7800元,抚养费、赡养费52000元,精神损失费及与厂家未能签成一份购销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万元。一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吴某提出审判员甲是被害人张某的侄子,要求回避。合议庭认为张某已经死亡,不是本案的当事人.故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条件,驳回了吴某的回避申请。经审理,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了公诉机关指控吴某的犯罪事实,支持了田某的部分赔偿请求,判决吴某赔偿田某人民币8万元。田某不服,以判决赔偿数额过少为由,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于2004年3月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于吴某支付5万元后无力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吴某父母为其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支付了剩余的3万元人民币。 问题:田某是否具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为什么
[单项选择]由某一集团成立持股公司,由该公司控制或收购两家以上的若干银行的组织制度是( )。
A. 分支银行制度
B. 连锁银行制度
C. 单一银行制度
D. 持股公司制度
[简答题]某公司于2012年4月15日在省外某市设立了销售分公司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由该公司在当地与相关单位签订了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由该公司预付了第一年的租金。2012年7月20日该公司收到了分公司所在地国税局的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要求该公司在7月底前到分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同时支付罚款1000元。该公司认为分公司尚未开展业务,也未取得收入,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更没必要接受处罚。2012年8月30日,该公司又接到分公司的所在地国税局处罚决定书,要求办理其分公司的税务登记,并支付罚款5000元。
[问题]
(1)该事项为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2)对于该企业的税务行政处罚是否正确
(3)是否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行为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师事务所是否可以接受委托代理
[填空题]集团制银行是由一个集团成立股权公司,再由该公司______两家以上银行股票的银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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