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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6 02:38:47

[简答题]某镇捕鱼专业户张三的1250公斤鱼要卖。因其妻子急病入院需要他照顾,正巧其邻居李四开着拖拉机去城里给别人拉一批货。张三便与李四约好,由李四顺便将鱼拉到鱼市代卖,鱼价随行就市,销完抽5%给李四作为报酬。李四拉着鱼驶往鱼市,离鱼市还有四十余里时,突然迎面开来一辆大货车将拖拉机撞坏。警察说责任不在李四,责令对方给李四修车。但由于天热,拖拉机一时半会儿修不好,正好李四的同学王五开着车路过出事地点。李四怕鱼要变臭,又同张三联系不上,于是就求王五将拖拉机上的鱼拉到鱼市,能卖几个钱就算几个钱。   王五将鱼拉到鱼市时,正好碰到其表兄张一。张一得知这种情况后,便让王五将鱼处理给自己,然后他给王五500元回扣。王五怕张三知道情况后责怪自己,几经周折,最后拨通了张三的电话,告诉张三说鱼已不新鲜,按市价不好卖,要卖只能降低。张三让王五看着办。于是王五便以低于市场 1/3的价格将鱼处理给张一,张一依约给了王五 500元。事后李四从王五交给他的卖鱼款中扣下了约定的5%的报酬后,将其余的钱交给了张三。张三一算,如此一来,他少得了1 000多元,损失太大了,于是提出:原来说按市价卖出,就比例抽头,现在卖价低于市场价1/3,李某不应再拿5%的报酬了,而且他认为李四应赔偿在代销中给他造成的损失。 李四未经张三同意,委托王五代卖这批鱼的行为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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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案例: 事故经过: 某年11月12日13时许,家住如东县某镇三民村的养殖专业户张某雇请本镇三民村曹某,黄海村夏某,兴港村薛某,长东村陈某、沈某、钱某、黄某,张何村周某等8人,连同本人共9人分乘两辆手扶拖拉机(一辆手扶拖拉机有牌照,由机主薛某驾驶,有驾驶证;另一辆手扶拖拉机无牌照,机主为陈某,先由陈某驾驶,无驾驶证,至陈某工作的养殖场后,换由沈某驾驶,沈有驾驶证,但未验证),到距海堤8公里外的“肉饼沙”滩涂紫菜养殖场从事搭架子、放苔绳等生产作业。同时,家住该镇黄海村的养殖专业户蔡某与岳父陈某、妻子陈某,雇请陆河村袁某共4人也合乘一辆手扶拖拉机(无牌照,机主为蔡某,由袁某驾驶,无驾驶证),到“肉饼沙”滩涂从事紫菜生产作业。 约在18时稍前,蔡某等人想先返回,但发动时发现手扶拖拉机离合器失灵,袁某就向张某等人求助,请他们在返回时帮助修理。18时左右,张某等人生产结束后分乘两辆拖拉机,开到蔡某等人作业处,帮助他们修理拖拉机,拖拉机曾一度被修好,但启动后离合器又告失灵,经再次抢修无效(整个修理过程耽误的时间近20分钟)。蔡某等人又请求张某等人,要他们用绳索把已坏的拖拉机拖走。 从“肉饼沙”到海堤需经过三处“马腰”(即中间为高地,四周为丫槽的滩涂)。返程时,其中一辆拖拉机因未拖带,前进速度较快,当行至第一处“马腰”(东经12°22’54",北纬32°29’’48")时,发现丫槽已被海水灌满,拖拉机无法过去。于是,该手扶拖拉机连同其他两辆手扶拖拉机共13名驾乘人员决定弃车强渡。但因水流过急,人员被冲散,其中陈某、曹某、钱某、夏某4人见无法渡过丫槽,返身跑向养殖场地,趴在约1米高的紫菜架子上等待救援,钱、夏两人因体力不支,落水而亡。后陈、曹两人被搜寻人员救起。其余强渡人员,除沈某一人由于年轻力壮,水性较好,在急流中找到了一只泡沫浮球,并遇到一只小舢板得以生还外,全部遇难。 事发当晚,张某的妻子曹某在家等至22时许,见丈夫逾时未归,意识到情况不好,随即向本村村委会主任孟某报告。村干部核实情况后,22时20分电话向镇党委、政府汇报。镇党委主持政府工作的副书记丛某接报后,一方面要求三民村干部立即组织力量到海边搜寻,一方面立即向该镇党委书记张某汇报并通知分管渔业的副书记李某等同志赶赴现场。22时50分镇党委在一线成立了事故救援指挥部,并开通
[简答题]某镇渔业捕捞专业户王某有3000斤鱼要出售,正巧运输个体户刘某开着拖拉机去城里给别人拉一批货。王某与刘某约好,由刘某将3000斤鱼顺便拉到鱼市代卖,鱼价随行就市,销完抽5%给刘某作报酬。刘某拉着这批鱼驶往鱼市,离鱼市还有五十余里路时,突然迎面开来一辆汽车将拖拉机撞坏。警察说责任不在刘某,责令对方给刘某修车。但由于天气炎热,拖拉机一时半会又修不好,正巧刘某的好朋友孙某开着车路过出事地点。刘某怕鱼变臭,又与王某联系不上,于是就求孙某将拖拉机上的这些鱼捎到鱼市,能卖几个钱就算几个钱,孙某将鱼拉到鱼市上的时候,已经到了下午,由于鱼已不太新鲜,又怕当天卖不出去坏掉,只好降价四分之一卖出。事后,刘某从孙某交给他的卖鱼款中扣下了约定的5%的报酬后,将其余的钱交给了王某。王某一盘算,这样一来他少得2000多元,损失太大了。故王某提出,原来说按市价卖出,按比例提成。现在卖价低于市价四分之一,刘某就不应再拿5%的报酬了,而且他认为刘某应赔偿在代销中给他造成的损失。刘某则认为,撞车是对方司机过错造成的,要赔也只能让撞车人去赔,我没错,费了这么大劲,总不能给你白干了吧。双方各不相让,只好诉至法院解决。 问题:王某托刘某代销鱼,而刘某在中途将鱼委托孙某处理,未经王某同意,刘某是否已经超越了其代理权的范围
[多项选择]张三与李四签订一合同,约定张三向李四供应苹果5万斤,张三负责运输,张三委托王五运输,王五将其中3万斤苹果按期送达,另外2万斤苹果因王五运输任务太忙而逾期送达,且苹果因此而部分霉烂。根据上述案情,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 李四的损失应由王五承担
B. 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承担
C. 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王五负连带责任
D. 张三承担了李四的损失后有权向王五追偿
[简答题]2002年9月21日上午10点,张三家修缮房屋,李四应张三的邀请来张三家帮助做杂事。张三先安排李四朝房顶上泥,后又安排李四做饭。李四进入伙房时,一根水泥房梁断裂下落,砸在李四身上,致其右尺桡骨双骨折和右腿腓骨双骨折,住入医院治疗50天,花医疗等费用共计五千多元。张三为李四支付了该笔费用。李四出院后,又因骨折伤未完全治愈,于2001年11月再次住院治疗,又花费医疗费5000余元。经法医检验:李四右尺桡骨双骨折,治疗后遗留右腕关节右前骨功能部分受限的症状,功能丧失约50%以上;右腿腓骨双骨折,经治疗未留下后遗症。李四要求张三支付第二次治疗费和今后的部分生活费,张三不允。李四于是想到法院告张三,但由于身体不好,老跑不方便,便找来其堂兄李六说:"打官司的事我不太懂,我委托你帮我打官司吧。"李四为李六书写了委托授权书,为了方便简单起见,李四在授权书上写明"由李六全权代理。"在一审中,李六认为张三经济也不宽裕,于是放弃了要张三支付李四后部分生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于2004年4月2日做出了判决,判决书仅要求张三支付李四第二次住院治疗的费用。李四于2004年4月5日收到判决书,他非常气愤,决定亲自上诉。2004年4月9日,李四准备去上诉,但在去车站乘车路中一不小心摔下6米深的山沟,造成右腿骨折,住院治疗15天。2004年5月10日,李四寄出上诉状。李四能否申请再审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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