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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2 06:50:17

[简答题]《大明律·名例律》规定:“凡律自颁降日为始,若犯在以前者,并依新律拟断。”其注云:“此书言犯罪在先,颁律后事发,并依新定律条拟断,盖遵王之制,不得复用旧律也。” 请说明其基本含义;并从法律适用原则发展变化的角度,分析这一规定的历史背景及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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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大明律·名例律》规定:“凡律自颁降日为始,若犯在以前者,并依新律拟断。”其注云:“此书言犯罪在先,颁律后事发,并依新定律条拟断,盖遵王之制,不得复用旧律也。”
请说明其基本含义,并从法律适用原则发展变化的角度,分析这一规定的历史背景及主要目的。
[简答题]《大明律·名例律》规定:“凡律自颁降日为始,若犯在已前者,并依新律拟断。”其注云:“此书言犯罪在先,颁律后事发,并依新定律条拟断,盖遵王之制,不得复用旧律也。”
请说明其基本含义,并从法律适用原则发展变化的角度,分析这一规定的历史背景及主要目的。
[简答题]《大明律》:“凡律自颁降日为始,若犯在已前者,并依新律拟断。”其注云:“此书言犯罪在先,颁律后事发,并依新定律条拟断,益尊王之制,不得复用旧律也。”
该段文字反映的问题是什么
[不定项选择]“名例律”首次规定于
A. 《晋律》
B. 《北齐律》
C. 《魏律》
D. 《唐律》
[简答题]简述《唐律疏议名例》规定的“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的主要内涵。
[多项选择]《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项说法错误( )
A. 该条规定的是“亲亲得相首匿”,它是《唐律疏议》首次确立的
B. 该条规定来源于儒家“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理论
C. “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表明儒家伦理不得危害封建政权的根本利益
D. 该条所规定的“亲亲得相首匿”一直为后世封建王朝所沿用
[简答题]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侵损于人者,以凡人首从论。即共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者,仍以监守为首,凡人以常从论……即共犯谋反、谋大逆、谋叛、强盗、强奸,亦无首从”。 问题: (1)这段文字反映了唐律的什么原则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适用这一法律原则有何例外为什么 (4)唐律这一规定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判断题]《法经》中的“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法律原则的规定,相当于后来的名例律。( )
[简答题]《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者,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
[简答题]《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应议、请、减及九品以上之官,若官品得减者之祖父母、父母、妻、子孙,犯流罪以下,听赎;若应以官当者,自从官当法。其加役流、反逆缘坐流、子孙犯过失流、不孝流,及会赦犹流者,各不得减赎,除名、配流如法。”
该段文字反映了什么制度该制度的历史发展如何
[简答题]《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等者,从一。若一罪先发,已经论决。余罪后发,其轻,若等,勿论;重者更论之,通计前罪,以充后数。”
唐律规定这一原则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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