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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250公吨,单价为每公吨78英镑CFR不来梅,品质规格为水份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成交后,乙公司又要求甲公司提供货物样品,甲公司寄送了样品,但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货物装运前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乙公司提出虽有中国商检局出具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的品质却比样品低,甲公司应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该合同为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B. 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的做法
C. 甲公司应承担其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的责任
D. 该合同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单项选择]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购买成套设备的进口合同。价格条件为CFR上海,信用证付款。货物按时装上了承运人所属的利比里亚籍“玛丽”轮,甲公司投保了平安险。“玛丽”轮航行到上海港区时与日本籍“小治丸”轮因双方的过失发生碰撞,致使“玛丽”轮及其货舱中的部分货物受损。基于上述情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本案碰撞引起的货损应由甲公司自行承担
B. 依《海牙规则》,“玛丽”轮所有人对过失碰撞引起的货损可以免责
C. 因甲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保险公司对本案碰撞引起的部分货物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D. 因已知货物受损,所以即使单证相符,甲公司仍有权要求银行拒付贷款
[多项选择]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500公吨,单价为每公吨180美元CFR纽约,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0%,杂质不超过2%,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成交后,乙公司又要求甲公司提供货物样品,甲公司寄送了样品,但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货物装运前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乙公司提出虽有中国商检局出具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品质却比样品低,甲公司应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 该合同为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B. 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的做法
C. 甲公司应承担其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的责任
D. 该合同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多项选择]中国A公司与德国B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200公吨,单价为每公吨70英镑,CFR不来梅,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成交后,B公司又要求A公司提供货物样品,A公司寄送了样品,但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货物装运前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B公司提出虽有中国商检局出具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的品质却比样品低,A公司应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下列有关该案的表中哪些是正确的
A. 该合同为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B. 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的做法
C. 甲公司应承担其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的责任
D. 该合同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多项选择]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仪器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德国法。此批货物由新加坡籍货轮“比西”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比西”号在印度洋公海航行时与巴拿马籍货轮“丽莎”号相撞。“比西”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比西”号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到达中国目的港。但在途中曾突遇特大暴风雨,使部分仪器湿损。
(1) 上述各方当事人如发生诉讼,下列关于法律适用问题的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 如果该船舶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中国法
B. 如果该船碰撞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C. 如果有关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中国法
D. 如果有关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德国法
E. (2)上述案件根据目的港有关共同海损理算的法律,下列哪些选是正确的?( )“比西”号采取的自愿搁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