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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31 00:35:55

[多项选择]石某与陈某均系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在承租的一套单元房内,两人共用厨房与卫生间。一日,两人因公共设施的使用发生争执,石某先动手打了陈某一记耳光,陈某不甘示弱,随手操起菜刀将石某砍伤。随后,两人被闻讯赶到的警察带到二人暂住地的A市下属B县公安局。B县公安局经过调查,对石某和陈某分别处以5日和1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二人均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
在本案中,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是( )。
A. B县人民政府
B. B县公安局
C. A市公安局
D. A市人民政府
E. A市公安局内设的负责复议的法制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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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石某与陈某均系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在承租的一套单元房内,两人共用厨房与卫生间。一日,两人因公共设施的使用发生争执,石某先动手打了陈某一记耳光,陈某不甘示弱,随手操起菜刀将石某砍伤。随后,两人被闻讯赶到的警察带到二人暂住地的A市下属B县公安局。B县公安局经过调查,对石某和陈某分别处以5日和1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二人均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
在本案中,行政拘留属于( )。
A. 行政执法行为
B. 行为罚
C. 行政处罚
D. 人身自由罚
E.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多项选择]
(由单选和多选组成。)
石某与陈某均系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在承租的一套单元房内,两人共用厨房与卫生间。一日,两人因公共设施的使用发生争执,石某先动手打了陈某一记耳光,陈某不甘示弱,随手操起菜刀将石某砍伤。随后,两人被闻讯赶到的警察带到二人暂住地的A市下属B县公安局。B县公安局经过调查,对石某和陈某分别处以5日和1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二人均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
在本案中,行政拘留属于( )。
A. 行政执法行为
B. 行为罚
C. 行政处罚
D. 人身自由罚
E.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单项选择]向某与石某签订了一份加工合同,向某提供原料,石某提供制成品。为保证石某履约,邵某为石某提供保证,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和保证责任的性质。为保险起见,向某要求石某提供财产质押,石某提供了质押。向某按合同要求提供原料后,将其债权转让给其弟弟,此转让未经保证人邵某同意。石某在履约过程中,将其承担任务的一半转让给唐某承担,此转让经过向某的弟弟的同意,但未经保证人邵某的同意。之后,唐某完成的任务不符合要求,向某的弟弟要求邵某、石某和唐某承担连带责任,邵某和石某均拒绝承担责任。向某的弟弟随即向人民法院起诉。现回答下列问题:(1)向某向其弟弟转让债权的行为:( )
A. 是无效行为,因为未经保证人同意
B. 是无效行为,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C. 是有效行为,但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D. 是有效行为,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简答题]张某——某国企副总经理 石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某——张某的朋友 姜某——石某公司出纳 石某请张某帮助融资,允诺事成后给张某好处,被张某拒绝。石某请出杨某帮忙说服张某,允诺事成后各给张某、杨某400万股的股份。后经杨某多次撮合,2006年3月6日,张某指令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入石某公司账户,用于股权收购项目。2006年5月10日,杨某因石某允诺的400万股未兑现,遂将石某诉至法院,并提交了张某出具的书面证明作为重要证据,证明石某曾有给杨某股份的允诺。石某因此对张某大为不满,即向某区检察院揭发了张某收受贿赂的行为。检察院立案侦查,查得证据及事实如下: ——石某称:2006年3月14日,在张某办公室将15万元现金交给张某。同年4月17日,在杨某催促下,让姜某与杨某一起给张某送去40万元。因担心杨某私吞,特别告诉姜某一定与杨某同到张某处(石某讲述了张某办公室桌椅、沙发等摆放的具体位置)。 ——姜某称:取出40万元后与杨某约好见面时间和地点,但杨某称堵车迟到很久。自己因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就将钱交杨某送与张某。 ——杨某称:确曾介绍张某与石某认识,并积极撮合张某为石某融资。与姜某见面时因堵车迟到,姜某将钱交给他后匆匆离开。他随后在自己车上将钱交给张某,张某拿出10万元给他,说是辛苦费(案发后,杨某将10万元交检察院)。 ——张某称:帮助石某公司融资,是受杨某所托(检察院共对张某讯问六次,每次都否认收受过任何贿赂)。 据石某公司日记帐、记帐凭证、银行对帐单等记载,2006年3月6日张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入石某公司账户。同年3月14日和4月17日,分别有15万元和40万元现金被提出。 依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和刑事证明理论,运用本案现有证据,分析能否认定张某构成受贿罪,请说明理由。 [答题要求] ①能够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及对刑事证明理论的理解,运用本案证据作出能否认定犯罪的判断,指出法院依法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②观点明确,分析有据,逻辑清晰,文字通畅。
[单项选择]
(三)

石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石某与A市乙区的荣发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由荣发公司负责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卫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马上委托律师与户主石某以及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题:
在本案中,张某应当以谁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
A. 住宅的户主石某
B. 荣发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卫某
C. 荣发装修公司
D. 石某与荣发装修公司为共同被告
[单项选择]石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石某与A市乙区的荣发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由荣发公司负责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卫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马上委托律师与户主石某以及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97-100题:
在本案中,张某应当以谁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
A. 住宅的户主石某
B. 荣发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卫某
C. 荣发装修公司
D. 石某与荣发装修公司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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