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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企业进入重整程序后,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负责监督重整计划执行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 )
[单项选择]甲企业申请破产,被法院受理,召开了债权人会议,经申请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乙企业在重整计划中作出了免除债务人乙企业30%的债务的承诺。重整期间,甲企业重新掌握了企业的运营,但是并没有明显起色,重整计划眼看得不到执行,乙企业向人民法院请求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甲企业破产。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甲企业并未提出重整的申请,占甲企业1/5的出资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B. 甲企业的重整草案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到债权总额的一半以上
C.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后,乙企业重整计划中作出了免除债务人乙企业30%的债务的承诺失效,全部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受偿
D. 如果乙企业已经在重整期间得到了部分清偿,该部分清偿继续有效
[多项选择]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有( )。
A.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终止重整程序
B. 债务人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
C. 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D.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未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