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类考试 > 报检员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3-12-11 21:48:23

[判断题]2001年4月,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但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管理体制及业务不变。 ( )

更多"2001年4月,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组建国"的相关试题:

[不定项选择]( )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A. 1998年
B. 2000年
C. 2001年
D. 2002年
[判断题]1998年3月,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但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管理体制及业务不变。 ( )
[判断题]2001年4月,由原来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建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单项选择]2001年4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成立,它是由( )合并成立。
A. 出入境卫生检疫局、动植物检疫局
B. 出入境卫生检疫局、商品检疫局
C.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D.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单项选择]甲,1983年5月21日出生。2001年4月20日,甲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2001年5月30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的过程中,甲以指定辩护人王律师的父亲与自己的父亲曾一起做生意,后来交恶为由,拒绝王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并由自己的父亲另行委托朱律师为其辩护。法庭在重新开庭后,甲又以朱律师曾经与法官是同学为由,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让自己的父亲为自己辩护。法院应如何处理( )
A. 应当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B. 可以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C. 可以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但被告人甲只能自己辩护
D. 不予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
[单项选择]下列不属于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正式发布的质量管理国家标准的是()。
A. GB/T 19000—2000
B. GB/T 19001—2000
C. GB/T 19002—2000
D. GB/T 19004—2000
[单项选择]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4月4日公布了( )。
A. 《全部经济活动国际标准行业分类》
B.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C.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D.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单项选择]朱某,1983年5月21日出生。2001年4月20日,朱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2001年5月30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的过程中,朱某以指定辩护人牛律师的父亲与自己的父亲曾一起做生意,后来交恶为由,拒绝牛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并由自己的父亲另行委托律师朱律师为其辩护。法庭在重新开庭后,朱某又以朱律师曾经与法官是同学为由,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让自己的父亲为自己辩护。法院应如何处理( )
A. 可以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B. 应当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C. 不予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
D. 可以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但被告人只能自己辩护
[简答题]2000年6月,王某向某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和乙公司,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在2001年4月和5月,王某以上述两个公司的名义,向该市税务机关分别领取了1本百万元版和1本十万元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年5月和8月,王某在无销售货物的情况下,为丁公司等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税额总计人民币3906446.36元,致使国家损失税金1547973.65元。
问:(1)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并简要说明定罪的理由。
(2)如果王某在2002年10月购得伪造的某省增值税专用发票1本和伪造的甲物资贸易公司与乙物资贸易公司印鉴各一套,伪造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在2003年3月至7月间,王某在无货物销售的情况下,以上述两家公司的名义,先后为某塑料模具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份,税额计人民币372966.3元。那么对于王某购买伪造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以及伪造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应当数罪并罚吗
[判断题]2001年4月,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500万股新股,预测2001年公司利润总额为2545万元,发行前公司注册股本为3786万股,则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2001年公司每股收益为0.35元。( )
[单项选择]王某自2000年4月起开始非法制售管制刀具,至次年3月停止。2001年12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王某的违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______。
A. 对王某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应从2000年4月起算
B. 公安机关应对王某予以处罚
C. 王某系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则可以从轻处罚
D. 若王某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并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简答题]案情:
2001年4月,王强与李芳结婚,双方户籍均在甲市A区。2003年4月,双方在甲市B区共同经营一家个体商店,商店营业执照上标明业主为王强。2003年6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商店由李芳经营。 2003年7月,该商店与乙市B区来运食品厂签订一份食品供应合同,合同约定食品厂负责送货上门,商店收货后两个月内付款。2003年7月底,来运食品厂将合同中约定的食品运至甲市C区,商店接受了货物。后来商店以食品厂的该批货物价格高于当时的市场价格,食品厂应当减少价款为由拒绝付款,双方发生纠纷。纠纷协商过程中,食品厂法定代表人林芸见商店清仓甩卖商品,就于2003年11月向甲市B区人民法院申请扣押商店内的部分财产,并随即向甲市C区人民法院起诉,且聘请律师蔡刚全权代理此案。诉讼过程中,林芸希望双方达成调解,就指示蔡刚主动承认其货物价格确实稍高于市场价格,但双方仍就价款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后来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商店偿还所欠的5 000元货款,蔡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商店也不上诉。判决生效后,商店无力偿还欠款,但食品厂发现商店对渐鸿商店享有5 000元的到期债权,于是申请法院执行该到期债权。
问题:
1.本案的被告是谁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