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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4 20:23:37

[多项选择]大力食品厂是一家私营合伙企业,共有3名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中甲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乙和丙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合伙协议中未约定经营期限。2004年1月1日,合伙人乙提出退伙,未获得其他合伙人同意,2月10日,乙撤资退伙。2月11日,合伙企业吸收丁作为新合伙人参加合伙企业。此后大力食品厂因资金周转困难,开始向明天面粉厂赊账,10月31日,因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无法清偿明天面粉厂的到期债务,债权人明天面粉厂可以向( )进行追索。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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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大力食品厂是一家私营合伙企业,共有3名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中甲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乙和丙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合伙协议中未约定经营期限。2004年1月1日,合伙人乙提出退伙,未获得其他合伙人同意,2月10日,乙撤资退伙。2月11日,合伙企业吸收丁作为新合伙人参加合伙企业。此后大力食品厂因资金周转困难,开始向明天面粉厂赊账,10月31日,因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无法清偿明天面粉厂的到期债务,债权人明天面粉厂可以向( )进行追索。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判断题]某从事餐饮服务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普通合伙人王某向另一家餐饮企业投资入伙,如果该合伙协议允许,则王某的行为合法。( )
[单项选择]王某等6人与陈某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开办一家合伙企业,陈某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实际经营两年后,当地群众向国税局举报,县国税局稽查局依法检查发现,7人开办的该合伙企业既未办理税务登记也未申报纳税。并且大量使用非法购买的发票。于是,县国税局稽查局决定令其补交税款并缴纳滞纳金,并派人扣押了一批电器设备。后来县国税局稽查局又依法定程序对其进行罚款的决定。王某等人认为补缴税款、接受罚款即可,不同意复议或起诉。但陈某不服,认为主管国税分局未尽有关通知义务,县国税局稽查局补交税款决定无事实根据,并且认为,稽查局无权罚款。
[要求]
根据上诉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陈某准备就罚款处罚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知道在法律上应该以谁的名义提起诉讼,如果你是某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你的法律意见是( )。
A. 合伙企业为原告,陈某为法定代表人,王某等6人为第三人
B. 合伙企业为原告,陈某为诉讼代表人
C. 7人为共同原告,陈某为诉讼代表人
D. 7人为共同原告,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由法院指定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E. 7人为共同原告,由共同推选的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单项选择]
(一)

王某等6人与陈某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开办一家合伙企业,陈某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实际经营两年后,当地群众向国税局举报,县国税局稽查局依法检查发现,7人开办的该合伙企业既未办理税务登记也未申报纳税。并且大量使用非法购买的发票。于是,县国税局稽查局决定令其补交税款并缴纳滞纳金,并派人扣押了一批电器设备。后来县国税局稽查局又依法定程序对其进行罚款的决定。王某等人认为补缴税款、接受罚款即可,不同意复议或起诉。但陈某不服,认为主管国税分局未尽有关通知义务,县国税局稽查局补交税款决定无事实根据,并且认为,稽查局无权罚款。
陈某准备就罚款处罚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知道在法律上应该以准的名义提起诉讼,如果你是某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你的法律意见是( )。
A. 合伙企业为原告,陈某为法定代表人,王某等6人为第三人
B. 合伙企业为原告,陈某为诉讼代表人
C. 7人为共同原告,陈某诉讼代表人
D. 7人为共同原告,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由法院指定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E. 7人为共同原告,由共同推选的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单项选择]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一定期间通知其他合伙人。该期间指的是( )。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60日
[判断题]私营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单项选择]甲、乙、丙、丁投资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上未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作出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病去逝,甲妻子刘某是唯一继承人。根据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刘某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B. 经乙、丙和丁的一致同意,刘某成为合法合伙人
C. 刘某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D. 经乙和丙的一致同意,刘某成为合法合伙人
[判断题]甲、乙、丙、丁四人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后经协商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余三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该约定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 )
[判断题]甲、乙、丙三人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后经协商约定由甲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余两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乙、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用承担连带责任。该约定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 )
[单项选择]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 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 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 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 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判断题]甲、乙、丙三人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后经协商约定由甲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余二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也不用承担连带责任。该约定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
[判断题]甲、乙、丙、丁四人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后经协商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余三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该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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