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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2 10:18:43

[简答题]

[案例3]
A、B企业于2008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B企业于4月10日提交全部货物,A企业验收合格后,于2008年4月20日提交B企业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100万元,出票日为4月20日,承兑人、付款人为甲银行。5月10日D企业在与C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企业,B企业在背书时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C企业已支付对价。5月20日,C企业在与D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企业,D企业已支付对价。D企业要求C企业提供票据保证,在C企业的请求下,乙企业作为C企业的保证人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保证日期。
5月28日,持票人D企业向甲银行提示付款,但甲银行拒绝付款。D企业于同日取得拒绝证明后,6月5日,D企业向B企业、C企业、乙企业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要求支付汇票金额、相关利息和费用共计102万元。B企业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表示拒绝;乙企业以D企业尚未向C企业进行追索,且迫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表示拒绝;C企业以D企业未在取得拒绝证明的3日内发出追索通知已丧失对C企业的迫索权为由表示拒绝。
2008年6月5日,D企业向A企业请求行使票据权利,A企业以D企业已丧失票据权利为由表示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持票人D企业可以向哪些票据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2)B企业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保证人乙企业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C企业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A企业以票据权利消灭为由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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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案例3]
A、B企业于2008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B企业于4月10日提交全部货物,A企业验收合格后,于2008年4月20日提交B企业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100万元,出票日为4月20日,承兑人、付款人为甲银行。5月10日D企业在与C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企业,B企业在背书时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C企业已支付对价。5月20日,C企业在与D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企业,D企业已支付对价。D企业要求C企业提供票据保证,在C企业的请求下,乙企业作为C企业的保证人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保证日期。
5月28日,持票人D企业向甲银行提示付款,但甲银行拒绝付款。D企业于同日取得拒绝证明后,6月5日,D企业向B企业、C企业、乙企业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要求支付汇票金额、相关利息和费用共计102万元。B企业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表示拒绝;乙企业以D企业尚未向C企业进行追索,且迫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表示拒绝;C企业以D企业未在取得拒绝证明的3日内发出追索通知已丧失对C企业的迫索权为由表示拒绝。
2008年6月5日,D企业向A企业请求行使票据权利,A企业以D企业已丧失票据权利为由表示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持票人D企业可以向哪些票据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2)B企业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保证人乙企业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C企业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A企业以票据权利消灭为由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

[案例3]
A公司于2008年1月10日与B公司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汇票结算方式。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出货物,B公司于2月10日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3月5日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3月10日A公司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承兑后的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3月20日D公司在于E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同时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3月30日E公司在于F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4月10日,持票人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E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F公司于4月12日取得“拒付理由书”后,于4月20日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1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102万元。其中,E公司以F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迫索通知、丧失迫索权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A公司以谴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担保责任;B公司以F公司应当首先向E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银行C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E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D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A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B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如F公司于4月20日才向银行C提示付款,如银行C拒绝付款,能否向E公司行使追索权银行C的票据责任能否免除井说明理由。


[简答题]A、B企业于2 010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B企业于4月10日提交全部货物,A企业验收合格后,于4月20日提交B企业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100万元,出票日为4月20日,承兑人、付款人为甲银行。5月10日,B企业在与C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企业,B企业在背书时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C企业已支付对价。5月22日,C企业在与D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企业,D企业已支付对价。D企业要求C企业提供票据保证,在C企业的请求下,乙企业作为C企业的保证人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保证日期。
5月28甘,持票人D企业向甲银行提示付款,但甲银行拒绝付款。D企业于同日取得拒绝证明后,6月5日,D企业向B企业、C企业、乙企业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要求支付汇票金额、相关利息和费用共计102万元。B企业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表示拒绝;乙企业以D企业尚未向C企业进行追索,且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表示拒绝;C企业以D企业未在取得拒绝证明的3日内发出追索通知已丧失对C企业的追索权为由表示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持票人D企业可以向哪些票据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简答题]A公司于2008年1月10日与B公司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汇票结算方式。2008年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出货物,B公司于2月10日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3月5日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3月10日A公司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承兑后的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3月20日,D公司在与E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同时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3月30日E公司存与F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4月6日,持票人 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E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F公司于4月7日取得“拒付理由书”后,于4月12日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1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 102万元。其中,E公司以F公司未存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丧失追索权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A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担保责任;B公司以F公司应当首先向E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A公司提示承兑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 汇票的到期日为哪天
(3) 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 E公司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 D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 A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7) B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8) 如F公司于4月20日才向C银行提示付款,如C银行拒绝付款,能否向E公司行使追索权F公司是否还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分别说明理由。
[多项选择]2008年6月20日,甲、乙公司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2008年7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该买卖合同甲、乙公司均未履行完毕。
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丙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需要支付相应报酬。下列说法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A. 该报酬应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从甲公司财产中优先支付
B. 该报酬应当与其他债权人一同参与分配
C. 如果甲公司财产不足支付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的,且没有人愿意垫付,丙会计师事务所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D. 如果破产企业进入和解程序,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应列入和解协议草案
E. 如果破产企业进入重整程序,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不列入和解协议草案
[单项选择]建海公司与荣丰公司于2008年8月签订了一买卖合同,约定2009年4月30日由建海公司向荣丰公司提供建筑钢材100吨。2009年2月初,建海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灾害,建海公司未将灾情之事及时通知荣丰公司。2009年4月底,荣丰公司催促交货,建海公司未交。2009年6月20日,建海公司交货,同时致函荣丰公司,表明因受灾而致迟延交货事实。荣丰公司因迟延收到建材而影响工程进度,被发包方扣罚工程款10万元。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
A. 建海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荣丰公司被扣罚的10万元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B. 建海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荣丰公司被扣罚的10万元损失,应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 建海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的证明后,免予承担赔偿荣丰公司10万元损失的责任
D. 由于建海公司未能及时通知荣丰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荣丰公司承担10万元损失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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