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背景材料
某消防工程,建筑面积24700m2,地下一层,地上十五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招标,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具有甲、乙、丙等5家单位参加了工程投标,经过公开开标、评标,最后选定甲施工单位中标,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 )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签署约定如下:
(1)本工程合同工期540天;
(2)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计价模式;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措施费承包干使用;
(4)因建设单位责任引起的工程主体设计变更发生的费用的措施费承包干使用;
(5)工程预付款比例为10%工程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在投标过程中,乙施工单位在进行投标总价基础上下浮5%进行报价,评标小组经认真核算,认为乙施工单位报价中的部分费用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条款的规定,给予废标处理。
事件二:甲施工单位投标报价书情况是:土石方工程量650m3,定额单价人工费为8.40元/m3,材料费为12.00元/m3,机械费1.60元/m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为8200万元,措施费项目清单合价为360万元,暂列金额为50万元,其他项目清单合价为120万元,总包服务费为30万元,企业管理费为15%,利润为5%,规费为225.68万元,税金为3.41%。
事件三:甲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进行了合同管理工作。
事件四:甲施工单位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日常管理,坚持开展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事件五:施工单位随时将建筑垃圾、废弃包装、生活垃圾等常见固体废物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事件六:在基坑施工中,由于正值雨季,施工现场的排水费用比中标价中的费用超出3万元,甲施工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签证要求,建设单位
(四)背景材料
某消防工程,建筑面积24700m2,地下一层,地上十五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招标,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具有甲、乙、丙等5家单位参加了工程投标,经过公开开标、评标,最后选定甲施工单位中标,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 )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签署约定如下:
(1)本工程合同工期540天;
(2)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计价模式;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措施费承包干使用;
(4)因建设单位责任引起的工程主体设计变更发生的费用的措施费承包干使用;
(5)工程预付款比例为10%工程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在投标过程中,乙施工单位在进行投标总价基础上下浮5%进行报价,评标小组经认真核算,认为乙施工单位报价中的部分费用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条款的规定,给予废标处理。
事件二:甲施工单位投标报价书情况是:土石方工程量650m3,定额单价人工费为8.40元/m3,材料费为12.00元/m3,机械费1.60元/m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为8200万元,措施费项目清单合价为360万元,暂列金额为50万元,其他项目清单合价为120万元,总包服务费为30万元,企业管理费为15%,利润为5%,规费为225.68万元,税金为3.41%。
事件三:甲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进行了合同管理工作。
事件四:甲施工单位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日常管理,坚持开展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事件五:施工单位随时将建筑垃圾、废弃包装、生活垃圾等常见固体废物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事件六:在基坑施工中,由于正值雨季,施工现场的排水费用比中标价中的费用超出3万元,甲施工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签证要求,建设单位
(二)背景材料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50000m2,韧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三层,地上四十八层,建筑高度约203m,基坑深度15m,桩基为人工挖孔桩,桩长18m,首层大堂高度为4.2m,跨度为24m,外墙为玻璃体墙,吊装施工垂直运输采用内爬式塔吊,最小构件吊装最大重量为12t。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事件二:监理工程师对钢柱进行施工质量检查中,发现对接焊缝存在夹渣,形状缺陷等质量问题,向施工 总承包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
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建筑首层大堂顶混凝土时,发生了模版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事故总承包单位现场有关负责人员于2小时后向本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报告,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1小时后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
事件四:由于工期较紧,施工总承包单位于晚上11点后安排了钢结构构件进场和焊接作业施工,附近居民以施工作业影响夜间休息为由进行了投诉,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在查处时发现: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检测夜间施工场界噪声值达到60分贝。
问题
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