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2802万人,比2004年增加了281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608万人,死亡人口935万人,城镇居民由2004年的41.8%上升到45.7%,农村居民则由2004年的58.2%下降了3.9个百分点。2004~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2936元,3255元,3587元,4140元和4761元;2008年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3.7%,城镇居民家庭为37.9%。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考虑价格因素)增加最多的是()年。2008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2802万人,比2004年增加了281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608万人,死亡人口935万人,城镇居民由2004年的41.8%上升到45.7%,农村居民则由2004年的58.2%下降了3.9个百分点。2004~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2936元,3255元,3587元,4140元和4761元;2008年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3.7%,城镇居民家庭为37.9%。
若以年末人数代替年平均人数,则2008年农村居民纯收入总量是2004年时的()倍。
2009年H省年末常住人口达到7034.4万人,出生人口90.7万人,出生率为12.93‰;死亡人口45.1万人,死亡率为6.43‰;净增人口45.6万人。
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718.3元。其中,工资性收入9830.6元,增长10.66%:转移性收入4674.2元,增长18.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450元,增长7.4%。其中,工资性收入2251元,增长13.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678.8元,增长6.5%;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50元,增长7.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3.6%,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5.7%,分别比上年下降1.1和2.5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建筑面积29.95平方米,农民人均居住面积31.9平方米,分别增长1.5%和4.0%。
北京市2008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69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439.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4.9%。户籍人口1229.9万人,增加16.6万人;外来人口465.1万人,增加45.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27.4%。全市常住人口出生率8.17%,死亡率4.75%,自然增长率3.42%。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725元,比上年增长12.4%;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7%,增幅比上年下降4.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74.7元,比上年增长12.4%;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5%,增幅比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城镇、农村居民消费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3.8%和34.3%,比上年上升1.6个和2.2个百分点。
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人数分别为758.1万人、871万人、614.3万人和666.5万人,比上年末净增86.4万人、88万人、79万人和57.3万人。全市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27.5万人,比上年末净增78.4万人,覆盖率为85%,高于上年48.4个百分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272.5万人,净增4万人,参合率为92.9%,高于上年4个百分点。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有所提高。全市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为14.5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为7.9万人。
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357家,床位4.4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5万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192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6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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