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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7 04:46:07

[多项选择]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
B. “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
C. “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
D. “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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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
B. “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
C. “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
D. “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
[多项选择](2007年)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
B. “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
C. “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
D. “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
[单项选择]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B. 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
C. 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D. 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不定项选择]甲起诉乙归还借款一万元,乙在法庭上出示了甲写的‘收到乙归还借款一万元’的收条,此收条属于()
A. 直接证据 
B. 本证 
C. 反证 
D. 书证
[不定项选择]甲起诉乙归还借款一万元,乙在法庭土出示了甲写的“收到乙归还借款一万元”的收条。此收条属于( )。
A. 直接证据
B. 反证
C. 本证
D. 书证
[不定项选择]

(三)原告与被告于8月5日在原告、被告住所地以外的甲地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供给被告自行车400辆,单价350元,总计货款l4万元;被告须在同年10月底以前将货款汇人原告账户,款到10日内由原告在其所在的乙地为被告代办托运将货运送到被告所在的丙地,到期不履行合同,承担货款4%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被告须于5日内向原告交付3万元定金。同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发去传真,要求被告付款。被告复电声称:因资金短缺,希望先发货再付款,原告予以拒绝:在原告多次催促下,被告于同年11月21日复函正式表示;自愿放弃已交付的3万元定金,作为解除合同的代价。原告于同年11月底起诉,要求被告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其一切损失。被告则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下列关于本案定金,定金合同韵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本案中定金合同于被告交付定金时生效
B. 本案中约定的定金数额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定金合同不成立
C.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名。本案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D.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30%。本案定金数额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E. 本案中定金合同因为当事人履行不能而无效
[单项选择]B向A借款一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C为保证人,但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当B未按时偿还借款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A可要求B或C偿还借款
B. A只能要求B偿还借款
C. A只能要求C偿还借款
D. A只能在B无力偿还时,要求C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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