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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7 05:03:33

[多项选择]与宏达销售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一合伙企业,最多可投资( )。
A. 50万元
B. 100万元
C. 150万元
D. 韩歌公司不能投资组建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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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与宏达销售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一合伙企业,最多可投资( )。
A. 50万元
B. 100万元
C. 150万元
D. 韩歌公司不能投资组建合伙企业
[多项选择]与宏达销售有限公司共同建一合伙企业,最多可投资_________。
A. 50万元
B. 100万元
C. 150万元
D. 天明公司不能投资组建合伙企业
[单项选择]某甲与某乙欲组成一合伙企业共同经营电子器材的销售。下列各项中可以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成立合伙企业的是( )。
A. 若某甲为一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某乙为已退休的一名高科技技术专家,双方协商合伙进行某项专利技术产品的生产经营
B. 甲、乙二人关系极好,口头约定由甲出资5万元,由乙提供场地共同组成一合伙企业进行经营
C. 甲、乙约定,为开展业务活动的方便,拟将其二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命名为“天河有限责任公司”
D. 甲、乙二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以其劳务,乙以其专有技术作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单项选择]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无条件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有限合伙企业的是( )。
A. 甲、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因甲的过错所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甲承担无限责任;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 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所有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企业的对外债务由企业以其自有资本承担,与甲、乙的个人财产无关
D. 某合伙企业,甲出资2万元、乙出资20万元。甲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乙不参与管理。后合伙企业经营亏损,对外欠债达100多万元,对此债务甲承担无限责任,乙以20万元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多项选择]甲、乙、丙二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组建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规定了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甲可以退伙
A. 经乙、丙一致同意,甲可以退伙
B. 甲决定退伙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甲可以退伙
D. 甲的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的影响,甲可以退伙
[单项选择]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设立及相关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也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
B. 乙既可以是有限合伙人,也可以是普通合伙人
C. 三方可以约定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 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
[多项选择]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同委托合伙人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对甲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作了一定的限制。在经营过程中,甲超越权限与光明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光明公司并不知道甲超越了权限,对甲的签约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下述表达不正确的有:
A. 该行为对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有效,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B. 该行为对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不生效,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甲承担
C. 该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全体合伙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D. 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经全体合伙人追认,可产生效力
[单项选择]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同委托合伙人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对甲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作了一定的限制。在经营过程中,甲超越权限与光明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光明公司并不知道甲超越了权限,对签约行为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该行为对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有效,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B. 该行为对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不生效,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甲承担
C. 该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全体合伙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D. 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经全体合伙人追认,可产生效力
[单项选择]某甲与某乙欲组成一合伙企业共同经营电子器材的销售。下列各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 若某甲为一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某乙为已退休的一名高科技技术专家,双方协商合伙进行某项专利技术产品的生产经营
B. 甲、乙二人关系极好,因此达成口头合伙协议,约定由甲出资5万元,由乙提供场地共同组成一合伙企业进行经营
C. 甲、乙约定,为开展业务活动的方便,拟将其二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命名为“天河有限责任公司”
D. 甲、乙二人成立的是普通合伙,但在名称中没有“普通合伙”的字样
[多项选择]马某、牛某和熊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人共同推举马某为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但马某在执行合伙事务中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故牛某和熊某决定开除马某。在对马某作出除名处理时,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 除名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
B. 除名决议自牛某和熊某共同作出之日起生效
C. 除名决议自马某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
D. 马某如果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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