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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1 22:06:44

[多项选择]中国甲公司(卖方)与荷兰乙公司 (买方)签订了一项蜡烛出口合同,价格术语为FOB,双方协议选择适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合同约定的装船期限为 2004年11月7日至10日。甲公司在11月 4日即备好货物,做好标记后将货物存放在装运港的仓库中。但是,荷兰乙公司的船舶却迟迟没有到达约定的装运港。11月13日,存放在仓库的蜡烛因为意外事故失火而全部灭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在FOB项下,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是在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时,所以货物在装船前因火灾而灭失的风险尚未发生转移,故货损应由卖方中国甲公司承担
B.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卖方的做法符合划拨的要求,所以风险发生转移
C. 中国甲公司与荷兰乙公司选择适用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之后,该《通则》就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约束力,当事人不能对《通则》作任何补充和修改
D.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FOB贸易术语下,买方必须给卖方发出关于船名、装运地点以及交付时间的充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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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中国甲公司与荷兰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扑[设备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荷兰法律,此批货物由韩国籍货轮“西米”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西米”号在公海航行时与加拿大籍货轮“门特”号相撞。“西米”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西米”号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到达中国目的港。但在途中曾突遇特大暴风雨,使部分设备湿损,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些
A. 如果该船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中国法
B. 如果在中国法院审理,则适用荷兰法
C. “西米”号采取的自愿搁浅措施所引起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D. 暴风雨造成的设备湿损属于共同海损
[单项选择]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为卖方,乙公司为买方。合同约定,由甲公司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后双方在交货地点上发生争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交货地点应为( )。
A. 甲公司所在地的火车站
B. 乙公司所在地的火车站
C. 乙公司的营业所在地
D. 乙公司的仓库所在地
[多项选择]我国甲公司和A国乙公司在我国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为我国,甲公司为买方,乙公司为卖方,未约定合同发生纠纷适用的法律。交货付款一段时间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所交付货物有严重缺陷,货物退回后乙公司迟迟不将货款退还,无奈之下,甲公司向我国法院起诉,但此时距甲公司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已经2年9个月。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依其准据法;由于该涉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即我国法,因此,甲公司所诉的合同纠纷已经超过2年诉讼时效
B.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依其准据法,由于该涉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即我国法,但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年,因此,甲公司所诉的合同纠纷尚未超出诉讼时效
C.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依法院地法,即我国法,因此,甲公司所诉的合同纠纷已经超过2年诉讼时效
D.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依法院地法,即我国法,但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年,因此,甲公司所诉的合同纠纷尚未超出诉讼时效
[单项选择]我国A公司和甲国B公司在我国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为我国,A公司为买方,B公司为卖方,未约定合同发生纠纷适用的法律。交货付款一段时间后A公司发现B公司所交付货物有严重缺陷,货物退回后B公司迟迟不将货款退还,无奈之下,A公司向我国法院起诉,但此时距A公司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已经2年9个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依其准据法,由于该涉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即我国法,因此,A公司所诉的合同纠纷已经超过两年诉讼时效
B.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依其准据法,由于该涉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即我国法,但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年,因此,A公司所诉的合同纠纷尚未超出诉讼时效
C.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依法院地法,即我国法,因此,A公司所诉的合同纠纷已经超过两年诉讼时效
D.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依法院地法,即我国法,但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年,因此,A公司所诉的合同纠纷尚未超出诉讼时效
[简答题]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外国乙公司(买方)签订了出口一批水果的合同,双方约定货到验收以后付款。货到买方验收时发现水果总重短少5%,且抽样检查每个水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乙公司于是拒绝付款也拒绝收货。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并乙国海关还要求支付仓储费和处理水果的费用2万元。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买卖双方的义务分别是什么?


[多项选择]中国环宇公司(卖方)与法国东东公司(买方)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后环宇公司收到东东公司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由设在中国境内的甲外资银行通知并保兑。环宇公司在货物装运后,正准备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保兑银行通知,由于开证银行已宣告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中国环宇委托向东东公司直接收取货款的业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环宇公司应当直接向保兑行交单并请求付款。因为保兑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后,其承担的责任就相当于本身开证,不论开论行发生什么变故,保兑行都不能片面撤销其保兑
B. 由于开证行已经破产,保兑行的保兑义务也已免除,因此环宇公司应当将有关单据直接寄交东东公司,同时要求其采用汇付的支付方式付款
C. 环宇公司应直接向东东公司收取货款,因为开证行已经破产,通过信用证的支付方式已不可能获得货款
D. 因为开证行已经破产,所以信用证的保兑行也可免除其承担的保兑义务
[多项选择]2006年6月,佛易纳公司与晋堂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运动器材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晋堂公司作为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其与合同约定不符。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晋堂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B. 根据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晋堂公司可以同时要求减价和赔偿损失
C. 只有在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晋堂公司关于交付替代物的要求才应当被支持
D. 如果收到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晋堂公司应当拒绝接受多交部分的货物
[不定项选择]广州某公司(买方)与美国某公司(卖方)于1996年1月10日签订了一份纯碱买卖合同,装运期限为1996年4月30日之前,以不可撤销信用证在纽约付款,贸易条件为 CIF。同日,双方还签订了一个协议,规定广州公司于1996年3月6日之前将确定的开立信用证的日期电告美国公司。开证日期经美国公司电传同意后合同方生效。 1996年3月4日,广州公司电传通知美国公司将不迟于3月9日开出信用证,请美国公司予以确认。3月6日,美国公司电传要求广州公司于3月7日17点之前将信用证开到纽约。同日,广州公司电传给美国公司表示时间太紧,要求延至3月8日开证,美国公司对此未予回复。3月10日,美国公司发传真给广州公司,要求尽快开证。3月14日,广州公司开出以美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美国公司收到信用证后未对开证日期提出异议,但要求广州公司修改信用证的内容,广州公司认为此要求明显违反了买卖合同的规定,未予同意。此后广州公司电传催促美国公司告知装运日期及船名,并催美国公司按规定交货。5月26 美国公司电传广州公司,称广州公司未于3月9日之前开出信用证,已违反合同,且广州公司也未能按美国公司的要求修改信用证的内容,故美国公司有权不予发货。双方遂产生争议。根据你的判断,广州公司在此案中可采取的救济措施是:
A. 宣告合同无效,因对方已构成根本违约
B. 采用宣告合同无效之外的一切补救措施,因对方尚未构成根本违约
C. 要求对实际所受损失的损害赔偿
D. 要求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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