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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6 05:17:59

[多项选择]姜某与蒋某共同居住林某的房屋,姜某居住在三楼,蒋某在一楼经营电信器材及起居。某日上班期间,蒋某雇佣的员工苏某在烧开水时不慎引发大火,在大火烧至二楼且浓烟直扑三楼时,姜某将被单的一端系在身上,另一端绑在一根棍子上夹在窗户,从三楼窗户往外跳。由于夹在窗户的棍子一端未牢固,致姜某摔伤。姜某请求蒋某、苏某、林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引起纠纷。经查,林某的房屋仅有一个楼梯,当时烟火即从此楼梯往二楼、三楼烧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姜某对林某享有请求权
B. 姜某对蒋某享有请求权
C. 蒋某对姜某享有抗辩权
D. 蒋某和苏某对蒋某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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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佳妮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台设备正常运转时•发生爆炸,导致其职员袁某、姜某、唐某、何某四人受伤,经鉴定系设备维护不当所致。但企业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或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四人可能直接采用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
A. 四人分别与企业协商解决此纠纷
B. 将此纠纷提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C. 将此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 四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共同诉讼
[多项选择]姜某2004年经律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律师资格,2005年7月依《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姜某在实习期间不得从事哪些业务
A. 以律师名义执业
B. 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C. 为谋取经济利益从事民事诉讼代理业务
D. 为谋取经济利益从事刑事辩护业务
[单项选择]姜某1999年经律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律师资格,2000年7月依《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姜某在实习期间可以从事哪些业务( )
A. 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
B. 不得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C. 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民事诉讼代理业务
D. 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刑事辩护业务
[单项选择]赵某、王某、张某和胡某四人打算发起设立一家名为富康的股份有限公司,刘某、姜某、商某、邵某、夏某五人打算募集设立一家名为星星的股份有限公司。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四个发起人书面认足了富康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后,应当一次性缴纳全部出资
B.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个以上发起人,所以富康公司不能成立
C. 五个发起人在星星公司的创立大会召开15 H前将会议日期通知了各认股人并作了公告。但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一些认股人拒绝出席大会导致创立大会始终无法举行,公司不能成立。在此种情形下,五发起人认为他们有权抽回其股本
D. 五名发起人缴纳了出资、召开了星星公司的创立大会后,应当由创立大会从发起人中指定一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申请设立公司的相关材料
[单项选择]姜某,男性,29岁。平素身体壮实,3天前出现纳食不佳,厌食油腻,形疲乏力,发热口渴,目前身目俱黄,黄色鲜明,腹部胀满,口苦,恶心欲吐,大便秘结,小便短少黄赤,舌质红苔黄腻,脉弦数。此时最佳治疗的方剂是
A. 茵陈蒿汤
B. 茵陈五苓散
C. 茵陈术附汤
D. 甘露消毒丹
E. 黄连解毒汤
[单项选择]姜某,男,29岁。平素身体壮实,3天前出现纳食不佳,厌食油腻,形疲乏力,发热口渴,随后身目俱黄,黄色鲜明,腹部胀满,口苦,恶心欲吐,大便秘结,小便短少黄赤,舌质红,苔黄腻,脉弦数。最佳治疗的方剂是
A. 茵陈蒿汤
B. 茵陈五苓散
C. 茵陈术附汤
D. 甘露消毒丹
E. 以上都不是
[多项选择]张某、李某各出资5万元购买了一间房屋,房屋产权证上注明张某和李某是房屋的共有人,张某和李某共同在房屋中居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不经李某的同意,可以将自己的房屋份额转让给第三人
B. 张某转让房屋份额时,李某享有优先购买权
C. 张某不经李某的同意,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无效
D. 张某不经李某同意,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的,如果第三人是善意的,第三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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