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金某向尹某借钱,因是多年朋友,尹某未要求金某写借条。后产生纠纷,金某诉至法院,关于案件事实的证明,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若尹某妻子当时在场,不可以作为证人证明尹某曾借钱给金某,因为他们的关系过于亲密 B. 若尹某13岁的儿子当时在场,可以作为证人证明金某曾到过他家,其父曾拿出一沓钱给金某 C. 若金某向尹某借款时,尹某的邻居李某 (聋哑人)正好在尹某家串门,则李某的证词可以作为直接证据 D. 若金某借款时有林某陪同,林某可以证明金某只借丁50凹元而不是尹某主张的1万元,但后来两人产生矛盾,林某不愿出庭作证,只出具了一张书面证词,法院可以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