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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0 19:14:35

[单项选择]中国人甲(男)与中国人乙(女)于 1980年结婚。1985年,甲、乙先后赴法国留学,后双方分居。1994年甲在法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995年法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法国法院的判决。下列选项哪个不是承认法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
A. 法国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有互惠关系
B. 承认法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C. 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D. 依我国法律,也会作出同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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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16世纪法国关于结婚须举行宗教仪式的制度源自()
A. 国王敕令
B. 巴黎高等法院判例
C. 日耳曼习惯法
D. 宗教会议决议
[单选题]徐悲鸿早年在法国留学时,一个法国学生对他说:“中国人愚昧无知,即使送到天堂
深造,也成不了才!”徐悲鸿向法国学生提出挑战。结果,徐悲鸿在此后的数次比赛中,都
得了第一。这件事说明()。
A.这个法国学生没有自尊心
B.徐悲鸿善于扬长避短
C.这个法国学生过于自负
D.徐悲鸿把个人的自尊上升为集体、国家和民族的尊严
[单项选择]1995年赵清生母亡,1998年赵清与李某结婚,生女赵芙。2000年赵清留学澳洲,与澳门女子珍妮同居,生一子一女。2001年赵清生父续娶张某。2003年赵清回国,无业,与妻李某、女赵芙均由生父和张某供养。2005年赵清与李某离婚,同年又与王某结婚,王某带来2女(刘珍12岁、刘芳15岁),次年又生一子赵宇。现赵清病故,继母张某、珍妮及所生子女、李某及女赵芙、王某及刘珍、刘芳、赵宇争继赵清的遗产。本案中谁没有继承权
A. 李某、珍妮
B. 王某、张某
C. 赵芙、珍妮所生子女、赵宇
D. 刘珍、刘芳
[单项选择]中国公民张洋加入法国国籍以后与德国公民碧丽结婚,并在德国有住所。2003年,张洋夫妇定居中国,2004年3月,张洋夫妇外出途中遇车祸,碧丽当场死亡,张洋成为植物人。张洋的父母称年纪已大,自身尚需别人照顾,主张由张洋的哥哥张东作张洋的监护人。张东称自己将出国留学,主张由张洋的弟弟张西作为监护人。张西称自己经济条件太差,不愿做监护人。张洋父母为此诉诸北京某法院,本案的解决应当适用()。
A. 中国法律
B. 法国法律或中国法律,由法院从中选择
C. 德国法律
D. 德国法律或法国法律,由法院从中选择
[单项选择]王氏兄弟二人达成协议,双方若就父亲遗产分割问题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后双方果然在此问题上无法协商一致,则解决双方争议可行的法律途径为()。
A.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B. 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C. 既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仲裁
D. 向双方或者一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多选题]无缝线路铺设后,()共同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
A.施工单位
B.工务段
C.工务部
D.线路车间
[单项选择]张某到一家水泥厂工作,在用工时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作9个月后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张某的下列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双方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 用人单位支付过去9个月每月2倍的工资
C. 用人单位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D. 用人单位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项选择]某商场与某厂签订购销合同,后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商场遂诉至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遂于1999年8月15日制作了调解书,人民法院于8月16日通知双方到法院签收调解书。商场于8月17日来法院签收并取走调解书,而某厂由于生产任务紧一直于8月20日才签收取走调解书。根据上述情况,调解书生效日期为:( )
A. 8月15日
B. 8月16日
C. 8月17日
D. 8月20日
[单项选择]中国公民李丽(女)与美国公民杰克在法国登记结婚,婚后到挪威定居。后因发生纠纷,李丽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问法院对婚姻关系是否成立和离婚问题应分别适用何国法律:
A. 中国法,中国法
B. 法国法,美国法
C. 法国法,中国法
D. 法国法,挪威法
[多项选择]甲饭店招用乙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 因甲强迫乙加夜班,乙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B. 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C. 在试用期内,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D. 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有权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E. 无论何时,甲都有权随时解除协议
[简答题]

一对在英国留学的中国青年男女在英国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和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中男方当事人以该婚姻未在中国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为由,主张该婚姻在形式上无效,请求法院宣告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目的是在财产处理上获得好处)。而女方当事人主张该婚姻关系无论是按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的英国法律还是按照当事人双方本国(中国)法律都不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并且按照婚姻缔结地法律履行了婚姻登记手续,因而应该是合法婚姻关系。
问:

(1)对于该婚姻关系,我国法院应该适用哪国法律判断其婚姻的法律效力?为什么?
(2)对于该婚姻关系,我国法院应该适用哪国法律解决其离婚问题?为什么?


澳大利亚留学

我想读法学院 每年的学费大约多少

如果每周打工20小时的话 一小时工资可以多少

一般的法学比较强的大学都有哪些

如果省吃俭用的话 生活费大约要多少。

假期可以无时限打工么?

[简答题]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

(1)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外国法院已受理,在此情况下,位于我国境内的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2)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何国的法律?
(3)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简答题]中国公民周小眉与来华的德国留学生威廉相识、相爱,1996年5月两人决定结婚,并到有关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登记。1999年7月,威廉回国工作,两人的感情开始淡化。2001年12月,威廉在德国提起诉讼,要求与周小眉离婚。2002年2月,周小眉也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依我国法律,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的诉讼,何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依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在外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外国法院已受理,在此情况下,位于我国境内的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可否受理?
(3)如果我国法院受理了此案,应适用何国法律来进行审理,为什么?


[多项选择]2012年1月,中国甲市公民李虹(女)与美国留学生琼斯(男)在中国甲市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2014年2月,李虹提起离婚诉讼,甲市B区法院受理了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本案的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 
B. 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时,对李虹与琼斯可采取同样的方式 
C. 不服一审判决,李虹的上诉期为15天,琼斯的上诉期为30天 
D. 美国驻华使馆法律参赞可以个人名义作为琼斯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单项选择]甲为英国人,乙为法国人,二人同属一家英国公司,于1995年在英国结婚。之后,由于工作需要,两人被派到中国某合资企业工作。两年后获得城区200平方米的房屋一套,1998年两人关系破裂,并对该房屋的使用权产生争议,诉至当地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应适用:
A. 中国法
B. 法国法
C. 英国法
D. 以上均不对
美国留学资料

我是一名在新加坡就读中学的中国人,想请教一下各位上美国大学需要哪几项成绩以及如何从新加坡申请美国的大学。另外,听说哈弗考试及SAT的考试很重要。请问这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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