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培训考试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3-10-18 12:04:57

[多项选择]假设本案中范某、朱某和罗某都没有委托辩护人,其中范某的理由是经济困难,则人民法院:
A. 可以给范某指定辩护人,也可以不指定
B. 不应当给朱某指定辩护人,因为其没有提出申请
C. 应当给罗某指定辩护人,因为其是未成年人
D. 应当分别给三人指定辩护人,因为三人都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更多"假设本案中范某、朱某和罗某都没有委托辩护人,其中范某的理由是经济困难,"的相关试题:

[多项选择]韩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接受被告人范某的委托担任范某的辩护人。韩某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其下列哪种行为是可以被法律允许的( )
A. 为范某作无罪辩护
B. 提出有利于范某的证据和主张
C. 拒绝为范某继续辩护
D. 帮助范某隐匿一些证据
[单项选择]由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除了对经济困难者、可能被判处死刑者提供法律援助外,还应为( )提供法律援助。
A. 未成年人
B. 贫困的视力、听力、语言有障碍的残疾人或未成年人
C. 贫困的未成年人
D. 贫困的残疾人
E. 视力、听力、语言有障碍的残疾人或未成年人
[多项选择]本案中范某迫使王某交出手表的行为:
A. 构成抢劫罪’
B. 构成抢夺罪
C. 构成敲诈勒索罪
D. 构成绑架勒索罪
[多项选择]本案中范某的行为应当依( )的原则来处罚。
A. 吸收犯
B. 牵连犯
C. 数罪并罚
D. 结合犯
[多项选择]王某(18岁)因为盗窃宝马汽车被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于王某经济困难,人民法院指定律师李某为其辩护,在审理的过程中,由于正某对其辩护律师的辩护不满意,而当庭拒绝辩护律师继续为其辩护。下述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王某有权拒绝李某继续为其辩护
B. 合议庭应当视具体情况决定同意与否
C. 由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王某无权拒绝指定辩护
D. 中止审理,另行指定律师后继续审理
[多项选择]本案中范某令王某在第二天交出 8000元钱的行为应当排除下列:
A. 不构成犯罪
B. 构成抢劫罪
C. 构成敲诈勒索罪
D. 构成绑架罪
[单项选择]本案中,范某主观上具有()的目的.
A. 伤害王某 
B. 非法占有王某的财物 
C. 杀死王某 
D. 侵害王某的人身
[多项选择]本案中,范某的行为是在( )的心理支配下实施的。
A. 直接故意
B. 间接故意
C. 疏忽大意的过失
D. 过于自信的过失
[单项选择]李某因盗窃罪被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因为经济困难所以无力聘请律师,于是其向人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下列对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公民在刑事诉讼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B.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C.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D.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单项选择]关于本案被告人杨某的辩护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杨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则人民法院应当为杨某指定辩护人,指定的辩护人可以是该法院不参与本案审理工作的人民陪审员
B. 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意,但是应当由被告人自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不再指定
C. 被告人两次拒绝重新指定的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准许
D. 被告人拒绝指定的辩护人,重新委托辩护人的,准备辩护的时间不计人审理期限
[单项选择]范某与苏某是生意上的竞争对手,二人经常为生意上的事争吵。范某于是怀恨在心,打算杀死苏某。一天晚上范某潜伏在苏某回家的途中,用事先准备好的棍棒将苏某打晕在道路中间,因该条道上时而会有汽车开过,范某怕被人发现,随即逃离现场后苏某被正常开过来的一辆汽车轧死。则对范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评价
A. 故意杀人罪既遂
B. 故意杀人罪未遂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故意伤害罪
[单项选择]范某去肉食品市场买肉,卖肉的商贩用自制的杆秤为范某称肉,范某对商贩使用的秤表示不信任而拒绝接受称好的肉,因此与商贩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
A.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条件,计量器具是消费者实现这一条件必须具备的,因此消费者认为有问题即有权拒绝
B. 自制杆秤不能保证公平交易,消费者有权拒绝商贩由此提供的商品
C. 只要商贩证明不缺斤少两,消费者即无权拒绝
D. 度量衡应由国家有关机关认可的部门制作并经检测合格才能使用,任何个人都无权自行制作,所以题中消费者的做法是正确的
[多项选择]汪某和范某是邻居,某天,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范某怒而挥刀砍向汪某,致汪某死亡。事后,范某与汪某的妻子在中间人的主持下,达成“私了”。后汪某父母得知儿子身亡,坚决不同意私了,遂向当地公安部门告发。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最后,法院判处范某无期徒刑,同时判决范某向汪某的家属承担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该案件形成多种法律关系
B. 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
C. 该案件中,范某与检察院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D. 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不形成实体法律关系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