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培训考试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3-10-16 19:12:41

[单项选择]个体户刘某去世后,未留遗嘱。留下两女、一男,大女儿3岁时由大伯父领养,二女儿结婚,嫁在外省。刘某去世后,大女儿、二女儿都主张继承权;张某,自称是刘某的非婚生子女,以我国承认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样的继承权为由,也要求继承遗产。而刘某的妻子和儿子认为只有自己才享有继承权。双方争执不下,最后书面约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关于本案的表述错误的是:
A. 当地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仲裁权
B. 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无效
C. 该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机构受理的范围
D.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将本案提交人民法院审理

更多"个体户刘某去世后,未留遗嘱。留下两女、一男,大女儿3岁时由大伯父领养,"的相关试题:

[单项选择]个体户刘某去世后,未留遗嘱。留下两女、一男,大女儿3岁时由大伯父领养,二女儿结婚,嫁在外省。刘某去世后,大女儿、二女儿都主张继承权;张某,自称是刘某的非婚生子女,以我国承认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样的继承权为由,也要求继承遗产。而刘某的妻子和儿子认为只有自己才享有继承权。双方争执不下,最后书面约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关于本案的表述错误的是:
A. 当地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仲裁权
B. 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无效
C. 该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机构受理的范围
D.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将本案提交人民法院审理
[单项选择]个体户刘某去世后,未留有遗嘱。留下两女、一男:大女儿3岁时由大伯父领养,二女儿结婚,嫁在外省。刘某去世后,大女儿、二女儿都主张继承权;张某,自称是刘某的非婚生子女,以我国承认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样的继承权为由,也要求继承遗产。而刘某的妻子和儿子认为只有自己才享有继承权。双方争执不下,最后书面约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关于本案的表述错误的是:
A. 当地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仲裁权
B. 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无效
C. 该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机构受理的范围
D.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将本案提交人民法院审理
[单项选择]魏某与边某系多年好友,魏某死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珍爱的一架古琴赠与边某。魏某去世时边某正在国外出差,一年后边某回来方得知魏某已去世,又过一年边某才得知魏某曾将古琴赠与自己,边某能否向魏某之子主张返还古琴( )
A. 能。因为遗赠优于法定继承
B. 能。因为边某在魏某死亡后两年才知道魏某的遗赠
C. 不能。因为边某未在魏某死亡后3个月内表示接受遗赠,视为放弃
D. 不能。因为已经过两年的诉讼时效,边某无权要求返还
[单项选择]余某去世时留下了一幢三层楼的小别墅,但没有遗嘱,遗产一直未分割,租赁给他人,租金在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间平均分配,某日,三个儿子都主张对该别墅重新装修再出租,女儿未表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
A. 遗产应适用法定继承
B. 该别墅分割前由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共同共有
C. 因已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人同意,故不用再经过女儿的同意,便可以对别墅进行装修
D. 仍需女儿的同意,才能对别墅进行装修
[单项选择]刘明强今年65岁,立下遗嘱:“大女儿读完大学,已经找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大专刚刚毕业,目前待业没有生活来源,我百年之后,所遗两居房屋,在××路××号,由小儿子继承。”刘明强亲自签名,记明年月日。不久其去世。关于本例,( )说法正确。
A. 刘明强的遗嘱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原则,无效
B. 刘明强的遗嘱无见证人,无效
C. 刘明强的遗嘱未经公证,无效
D. 刘明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单项选择]甲某与乙某在1957年7月共同创作一部交响乐并发表,1970年6月甲某去世,1975年4月乙某也去世,2007年8月,丙公司拟使用该交响乐制作光盘,丙公司处理该作品著作权的正确做法是( )
A. 应经甲某继承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B. 应经乙某继承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C. 应经甲某与乙某的继承人共同许可并支付报酬
D. 毋须经过任何人同意,因为该作品保护期届满,可以无偿使用
[单项选择]甲国人史密斯在我国工作期间遭遇车祸不幸去世,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他遗留在我国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A. 依甲国法处理
B. 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
C. 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D. 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
[单项选择]A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7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在我国的财产进行处理时应依据的法律是( )。
A. 依A国法处理
B. SEA国驻华使领馆依A国法处理
C. 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
D. 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A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单项选择]甲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在我国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A. 依甲国法处理
B. 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
C. 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D. 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